為加強我縣重點工程建設,縣委縣政府決定組建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為縣住建局下屬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根據縣松編紀[2018]1號會議紀要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專業技術人員10名。
二、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的原則。
三、選調對象
宿松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四、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二)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專業范圍為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土木類、建筑類;專科專業范圍為建設工程管理類、建筑設計類、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土建施工類、建筑設備類、市政工程類、房地產類;選調的“專業”參照教育部頒布的相關專業目錄;
(三)年齡為48周歲以下(1970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錄用人員當年度考核另有規定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的;
(二)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三)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四)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
(五)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情形;
五、選調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正式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公告》將在宿松縣政府網、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發布;此后有關選調信息將陸續在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報名條件人采取自愿申請并經組織推薦。縣住建局現場審定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2天,逾期不再受理。
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報名地點:縣東北新城將軍山路住建大樓12樓辦公室。
聯系人:劉建軍,電話:13966904898。
有關要求
報名者可登陸宿松縣政府網、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下載并填寫《宿松縣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三份),攜帶打印的《報名表》到縣住建局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任職文件復印件(相關任職經歷材料);準備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照片需本人粘貼);報考人員報名需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住建局負責。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上述網站公布。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4)準考證領取
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天,2018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準考證領取地址:縣東北新城將軍山路住建大樓12樓。
(三)筆試
1.考試方式。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形式,試卷分數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內容:(1)《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2)建設工程管理類專業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內在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上公布。
6.體檢考察人選確定
根據選調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等級高的優先;b、學歷高的優先;c、年齡大且工作經驗豐富的優先。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住建局統一負責組織實施,到宿松縣人民醫院體檢,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五)考察
考察由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參與。由縣住建局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談話、查閱檔案等,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勤勉敬業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過程中要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作進一步審查,確認其報名信息是否真實、完整、規范。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
(六)選調人員公示和調動
根據選調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選調主管部門集體研究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宿松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間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查無實據者,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動人員入編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縣住建局聯合組織實施,縣監察委全程監督。對選調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的選調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選調資格;對在選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工作人員,將依據相關紀律和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住建局、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6-7821276 縣住建局
0556-7849317 縣人社局事業股
監督電話:0556-5652903 縣紀檢組(駐)
宿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