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三校生”考生同分數排序位次的說明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從2015年起,云南省高等職業教育本科招收“三校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評價模式。為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現將“三校生”考生同分數排序位次說明如下:
“三校生”招生院校投檔時,考生在按分數排序的過程中,如果出現相同的投檔分數,即“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總分+照顧分的分值相同,則按“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總分、職業技能考核、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