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寧政發〔2015〕66號)深入推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緩解公安消防部隊警力不足的問題,進一步提升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和水平,現面向社會招聘23名專職消防員。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
2、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3、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綜合考評,擇優聘用的原則,確保新進人員的綜合素質。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2、愛崗敬業、工作踏實、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消防事業,有吃苦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消防滅火救援和社會搶險救災工作;
3.能適應軍事化管理,具有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令行禁止的軍人意識;
4.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寧夏戶籍,年齡在18-30周歲之間(1988年8月8日之后--2000年8月8日之前出生),身高1.65米以上,身心健康;
5.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全部合格;
6.退伍軍人、退役消防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烹飪技術資格證和持有正式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型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在總成績中加5分,同時具備兩個及以上條件的可累計加分。
三、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為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11室(賀蘭縣光明路仁和巷4號)。聯系人:徐濤 趙子璇 聯系電話:0951-8067978。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20日(正常工作日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
3、報名程序:應聘人員須填寫《賀蘭縣專職消防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自行打印),報名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所取得的資格證書(如駕駛證、烹飪技術資格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已填寫的《賀蘭縣專職消防員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近期免冠紅底兩寸彩色照片3張。
四、考試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1500米、100米沖刺跑和仰臥起坐(立定跳遠備考)。
不適宜劇烈運動或有隱形疾病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試。
2、筆試
體能測試全部項目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以基本市情和消防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筆試采取百分制。
3、面試
面試人數按照擬招聘人員總數1:2確定,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優先錄用分。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排序確定,若出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
1、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賀蘭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須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應聘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天,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工資待遇
(一)專職消防員工資由服務所在地縣(市、區)財政參照公安消防部隊下士的工資標準予以保障,并依據用人單位績效考核標準和崗位等級條件浮動。
(二)由用人單位為專職消防員辦理五險一金,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八、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期間執行試用期工資。
九、合同解除
用人單位負責專職消防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十、管理使用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公安消防部隊搶險救援勤務規程》和《公安消防部隊作戰訓練安全要則》等相關規定對專職消防員進行管理。
(二)專職消防隊員實行軍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時制,24小時值班,每兩周輪休1次,每次2天。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專職消防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公休假。因重大節日安保工作或者戰備執勤需要時,停止一切休假與輪休。
(三)專職消防員在服務期間,消防大隊可根據需求進行崗位調整。
監督電話:0951-8061477
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