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9名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由北湖區紀委、北湖區監委統籌安排到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具體招考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和其他條件(見附件1)。
3.具有兩年及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含稱職及試用期不定等次,工作不滿三年的只需要近兩年的考核結果)以上等次。
4.適應職位所需的身體條件,紀檢監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可能存在需長期外地出差、長期加班等情形,要求能適應高強度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為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人員;或者參加人事考試違規,被列為誠信考試黑名單的人員;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2018年10月31日。
三、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18年10月8日—10月10日(共三天)8:30—18:00。報名地點:郴州市駱仙西路2號香榭后大廈6樓603室,聯系電話:0735-2220113;18007355958。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用。
2.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仔細對照報名條件和要求進行報名。
5.考察
體檢合格者作為考察對象。區紀委、區監委與區人社局聯合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考察。重點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對象,將在北湖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北湖區紀委、北湖區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和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監督。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北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zbeihu.gov.cn/)查看選調各環節相關信息,選調單位及組織實施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4.面試后,因體檢、考察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崗位空缺,可進行遞補,各環節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政策考務咨詢。區紀委、區監委組織部:0735-2220113;18007355958。(工作日工作時間接受咨詢)
北湖區考試錄用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