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含高校貧困畢業生)
公開(赴高校)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含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赴高校)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赴高校)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3名,其中面向社會(含面向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75名,詳見附件1;赴高校考核招聘教師68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素養;
2.熱愛教育事業,自愿在忠縣教育系統服務5年及以上;
3.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4.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年滿18周歲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35周歲及以下”指未到36歲;
6.教師資格證書要求:考生須取得崗位相應等級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高一級的教師資格可以報考低一級學科相同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筆試、面試成績通過的相關佐證材料);2019年應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畢業時由學校直接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的,須由所在學校出具相應佐證材料;考生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職教中心崗位的考生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規定期限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7.僅限高校貧困畢業生報考的崗位,要求考生具有忠縣戶籍,截至報名時仍屬于零就業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或城鄉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考生本身戶籍在忠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高校的人員)。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忠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三)有關事項
1.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往屆畢業生需在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4.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赴高校考核招聘
1.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18日上午9:00—12:00。
(3)報名地點: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友會堂就業指導中心四樓、五樓。
(4)報名聯系方式:謝老師,15826304731。
2.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
(2)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推薦表)、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材料)、獲獎材料(成績表)、所在學校推薦材料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打印報名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并交復印件。
(4)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5)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9年6月18日下午17:00—18: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3.考試考核及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考核分專業測試和面試。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6的,加試筆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
(1)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說課內容根據報考崗位自行準備,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人選按各招聘單位中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簽協議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面試具體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及相關事項公布: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在測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于考試考核結束后當天在測試地點公布,并于考試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忠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校、崗位依次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學歷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放寬比例的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必須不低于其他崗位確定為簽訂就業協議人員的考生最低成績。
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交納保證金,并報縣教委和人力社保局備案。簽訂就業協議的最后截止時間為考核成績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之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簽訂資格。考生放棄簽訂就業協議或簽訂后解除了就業協議的缺額,分別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核招聘后剩余崗位根據需要可納入公開招聘,具體剩余招聘崗位及條件公開招聘前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二)公開招聘
1.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忠縣教育委員會。
(4)聯系電話:(023)81190190,54866082。
2.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只填到類別及崗位,不填具體學校。
(2)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推薦表)、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彩色打印報名表、準考證填寫完善后到指定地點報名。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僅限貧困生報考的崗位,還須提供貧困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身份認定。其中,城鎮零就業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忠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出具的零就業家庭證明(1份);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忠縣扶貧辦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1份);城鄉低保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忠縣民政局核發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或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證明材料(1份)。
(4)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并交復印件。
(5)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6)報名結束后,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于報名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忠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7)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9年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3.考試考核及擇崗
考試考核分專業測試和面試。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公共科目及專業科目均采用客觀性命題,用2B鉛筆作答。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7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測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忠縣人民政府網網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2)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各面試考官評判理由、評定分數,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忠縣人民政府網)。考生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公開招聘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成績及相關事項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與招聘有關的事項,在忠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和按相關規定期限公示。
(4)擇崗
擇崗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進入擇崗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學歷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生按照報考的學校類型及崗位,依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崗位。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實行高者優先選擇。擇崗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選擇聘用單位,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缺額不遞補。
五、體檢
體檢人選為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人員和擇崗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忠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體檢合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提供與報考崗位相符合的證件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到忠縣教委。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并將本人檔案、《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3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交流調動;在忠縣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公開招聘(錄)考試。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忠縣教育委員會、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3)81190190;(023)54866082
通訊地址:忠縣濱江路36號
郵政編碼:404300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忠縣2019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一覽表
2.忠縣2019年第二季度赴高校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一覽表
3.報名表
4.準考證(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