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衛生健康綜合監督中心2019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紅河州衛生監督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歷層次和實際能力相結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與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中專及其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具有紅河州內城鎮居民戶口(需提供戶口冊),蒙自戶口優先;
4、登記失業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就業創業證》已年審人員;
5、享受城鄉居民低保(須提供低保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4、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5年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
7、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1.衛生監督協管1名,能熟練操作電腦,文秘、衛生及法律專業優先。2.政務窗口接件員1名,能熟練操作電腦,計算機專業優先。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9年9月4日-10月30日,節假日除外。
(二)發布方式:網上發布。
(三)報名方式:采取到用人單位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四)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請將近期數碼免冠照及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就業創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紙質版(一式2份)由本人提交紅河州衛生健康綜合監督中心辦公室。(蒙自市天竺路69號407室)(聯系人:張紅梅,手機13097424010、劉瓊,手機13988065320,辦公室電話:0873-3735803)。
(五)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五、招聘辦法、步驟和內容
采取資格審查、面試等辦法進行。
(一)資格審查
由紅河州衛生健康綜合監督中心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面試
以面試總成績高低排名最終確定人選,并在1個工作日電話告知本人。面試時,持本人身份證參加,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愿放棄。
六、待遇
(一)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為每月1500元;
(二)試用期滿后,如錄用工資待遇為每月3000元(含失業、養老、工傷、生育、醫療五種保險)。半年后可納入工會會員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一年滿后,工作表現突出的可增加工資待遇。
七、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聘期為一年,實行一年一簽。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續聘。因工作失誤,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受到黨政紀處分,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相關規定給予解聘。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因其他原因辭職的,需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紅河州衛生健康綜合監督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