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考點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的通告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3號)和《國家衛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9】145號)要求,為保障全市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時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及城市醫務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和計劃生育服務所工作的辦法(暫行)>的通知》(云辦發【2003】33號)及《云南省衛生廳關于組織省級衛生事業單位新聘大專以上畢業生和醫務人員定期到基層服務的通知》(云衛發【2005】169號)關于“凡城市縣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住院醫師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取得醫師資格人員晉升主治醫師職稱、在晉升職稱前必須到基層服務一年”的規定,上述人員參加考試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到基層服務一年的工作經歷的證明。
三、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按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為準。
五、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目錄》(見附件1)中原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 、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 、師,專業代碼為109、211)專業類別。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考試的,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上年度通過科目不可重復報考。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繼續進行滾動管理,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八、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為2020年5月23、24日,其余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為2020年5月23、24、30、31日。
九、報名方式
各報名點管理機構按規定統一采用考生“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方式進行報名,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或昆明衛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相應鏈接進行網上預報名。各報名點管理機構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務管理系統完成資格審核及確認工作。
十、繳費標準
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省仍采取“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繳費標準按照《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衛人發【2019】37號)規定收取費用。每人每科70元。逾期未按昆明考點規定時間繳費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考試。
十一、資格審核
根據省政府關于“放管服”工作精神,按考生工作單位醫療機構許可證發證機關所屬報名點進行申報及審核。發證機構為“昆明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或“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經昆明考點審核開放報名點資格的,由本單位自行審核確認本單位考生,無報名點資格的,由本單位安排經辦人統一一次性向昆明考點呈報申報材料;無工作單位報考初級(士)的,可到申報人人事檔案存管機構蓋章后按所在地轄區報名點進行報名。
(一)審核原則
積極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工作,為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做好服務。推薦宣傳“昆明衛生人才”微信公眾號平臺,并對考生材料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
(二)工作程序
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授權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衛生健康分中心設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昆明考點辦公室,履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及管理等各項職能,并妥善組織安排好該項工作。
昆明考點擬定報名工作程序,通過“昆明衛生人才”微信公眾號發布各類考試工作安排及流程,負責在線解答考生報名問題。在規定時間內統一梳理審核情況,資格審核結束后,各報名點按規定時間提交報名材料至昆明考點進行復審。昆明考點將復審結果反饋各報名點,各報名點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根據反饋意見,完成資格審核的收尾工作。并按收費標準文件足額按期繳納考試報名費用。對確認報名信息未完成繳費的將視為自動放棄。各報名點向昆明考點呈報確認材料時間詳見附件2。
(三)責任追究
省衛生健康委將對全省衛考報名資格審核工作進行督導,昆明考點優先對轄區內資格審核工作進行預先督導,對資格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報名條件把關不嚴格的,將按照以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二章第十條:對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第七條處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三章第十三條第一項:對考試工作人員不嚴格掌握報名條件的,停止其繼續參加當年及下一年度考試工作,并由考試機構、考試主管部門或者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處分。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二項:考試工作人員為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使其取得考試資格的,除取消考試工作人員資格外,由考點建議所在單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聯系方式
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衛生健康分中心 考試培訓部
聯系人:劉老師、李老師
聯系方式:0871-63523071
附件3.聘任書樣式
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昆明考點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信息來源:http://www.kmwsrc.com.cn/portalpage/detail.aspx?id=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