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醫護人員隊伍建設,滿足醫院發展需要,根據云人〔2006〕5號文件精神及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并報云南省煤炭工業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2009年新補充人員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 現將我院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應屆(含就業期內未就業的)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安排。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志從事精神醫療事業。
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學歷層次、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二、招聘專業、崗位及人數:
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 | ||||
招聘專業 | 崗位 | 招聘數 | 學歷要求 | 其它招聘條件 |
臨床醫學 | 醫生 | 2 | 本科以上 | 精神病醫學優先 |
護理 | 護理人員 | 1 | 中專以上 | 男護士優先 |
合計:3人 |
三、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瀘西縣金馬鎮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人事科索取《云南省煤炭工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附照片,與應聘材料一起報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省內、省外考生也可真實、完整填寫《云南省煤炭工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后,通過郵寄、傳真或發電子郵件至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進行報名。(《云南省煤炭工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可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索取)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報名,筆試時復核相關證件。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并提供在校學習成績,學習成績要有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印章。
注:所聘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聘用。
(二)、在就業期限內未就業的畢業生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及畢業證。
(三)、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寸照片3張,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材料(自薦材料、相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能證明自身能力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