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考點關于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延期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0〕1號)文件要求,現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考工作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網上預報名
2020年6月16日—30日,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具體說明見附件1)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
二、現場確認
本次確認采取提前預約,集體確認的方式,以醫療機構為單位,6月30日之前電話預約現場審核時間,由單位人事工作人員持報名材料進行現場確認與審核,不再受理個人確認。
地點: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十一條83號406
預約電話:64050487
三、現場確認攜帶材料
1.《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在下側第一欄中蓋聘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聯系方式欄需手工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碩、博士同時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軍隊院校畢業的考生須攜帶軍官證、退伍證、轉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
4.低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及執業醫師注冊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護理學類各專業考生必須提供執業護士注冊證原件及復印件。
6.2012年(含2012年)以后畢業的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中級時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因工作崗位變動,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滿2年”的證明。
8.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出具的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證明及疫情防控一線臨時性補貼單位公示等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工作單位必須為東城區衛生健康委注冊的醫療機構。
2.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考生請務必準確填寫學歷編號,以便考試管理機構通過學信網查詢學歷證書的真偽。
3.考生須上傳經“網報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核驗后的照片,未上傳照片將無法提交報名信息。
五、網上繳費
采取網上繳費的方式收繳考試費,網上繳費的截至日期為7月19日,逾期未繳費則視為放棄考試。
六、準考證打印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并完成繳費的考生,可于9月4日-27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實施
紙筆考試:9月12、13日;人機對話考試:9月19、20日,9月26、27日,詳細信息關注準考證。
八、成績查詢、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將于考后2個月后進行公布,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查詢,務必請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績單。
九、證書的發放
請關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beijing.gov.cn)。
十、附件1: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情況說明
附件2: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咨詢電話:64050487東城考點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情況說明
一、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
二、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京衛發〔2020〕2)號規定: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衛生技術系列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對于參加疫情防治一線工作表現突出、獲得記功以上獎勵或獲得相同層次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在職稱層級內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均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將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貢獻列入職稱評價指標,作為加分項。疫情防治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對于援鄂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一線醫務人員,在上述政策基礎上,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
附件2
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在北京地區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
二、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參加臨床醫學、中醫、預防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凡在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對2012年以后畢業的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北京地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須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本人參加中級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必備條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未滿2年;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來源:http://www.bjdch.gov.cn/n3952/n4060/c968588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