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關于2020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
考試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共施甸縣委辦公室施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醫務人員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施辦發〔2014〕23號)的規定,經縣委政府批準,現將2020年衛健系統縣直醫療單位考試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范圍
(一)選調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崗位要求與專業相匹配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施甸縣鄉鎮衛生院在職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熱愛本職工作,具有符合選調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2.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期滿。
3.持僅限鄉鎮使用專業技術資格證不予報考。
4.符合《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醫務人員實施方案(試行)》相關條件。
5.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1.專業對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報考單位要求的相應執業資格,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期滿。
3.近三年履職考核在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報名辦法
(一)符合報名條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者擔任鄉鎮衛生院院長及副院長職務的還需征求主管部門負責人意見,簽署意見。
(二)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執業資格證、畢業證、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相關證明留存原件)和報名表。
(三)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報名、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0年8月10日早上9:00至2020年8月12日下午17:30。
(二)報名地點:施甸縣衛生健康局三樓人事股。
(三)筆試時間:2020年8月14日早上9:00至11:00。
(四)筆試地點:施甸縣衛生健康局三樓會議室。
五、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考試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知識。
六、考試選調辦法
(一)考試
1.開考規定:按崗位和實際報名人數1:2比例開考,沒有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調人數。
2.筆試:筆試內容為競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3.成績:本次考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考試成績在施甸縣衛健局網站及施甸縣健局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
(二)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出現并列第一名,追加案例分析考核,根據案列分析成績確定錄用人選。
2.考察。主要考察醫德醫風和平時工作表現,由縣衛健局、人社局、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組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原單位,通過個別談話方式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三)體檢、尿檢
1.確定體檢、尿檢人員。按照考察結果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尿檢人員。若體檢或尿檢后出現缺額的,不再補調。
2.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執行。
(六)選調審批
1.體檢合格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動的,三年內不允許再次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3.選調到新單位人員,必須同單位簽訂5年的聘用合同(含1年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合同期內不得調整到新的工作單位。
七、紀律要求
(一)在縣衛健局公布報名、考試及其它事項通知的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為了維護考試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在報名、考試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且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選調。
(三)在考試選調各個環節的公示期內,縣紀委監委和縣人社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為保護報考人的權益,舉報人必須是實名制舉報,對匿名舉報的不予受理。
(四)整個考試選調工作在紀檢組監督下進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8127548
附件:
1.施甸縣2020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崗位表
施甸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序號 | 選調單位 | 計劃選調人數 | 學歷要求 | 年齡要求 | 專業要求 | 專業技術資格要求 | 備注 |
1 | 施甸縣人民醫院 | 2 | 本科(含成人教育) | 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 臨床醫學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5年及以上 | |
2 | 施甸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1 | 本科(含成人教育) | 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 護理學 | 取得護師及以上資格 | |
3 | 施甸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1 | 本科(含成人教育) | 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 醫學檢驗 | 取得檢驗士及以上資格 | |
4 | 施甸縣婦幼保健院 | 3 | 本科(含成人教育) | 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 臨床醫學 | 取得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