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行政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區司法局需招聘司法行政編外聘用人員共計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條件、崗位及人數
崗位名稱 | 人數 | 招聘條件 | 備注 |
司法行政編外人員專業技術崗位(A崗) | 4 | 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 1.同等條件下,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聘用; 2.必須服從工作分配。 |
司法行政編外人員輔助崗位(B1) | 4 | 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 1.必須服從工作分配。 |
司法行政編外人員輔助崗位(B2) | 2 | 30周歲以下,男性,退伍軍人,具有高中(含中專、中職)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 1、主要從事社區矯正監管、值班值勤、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等工作; 2、必須服從工作分配。 |
(二)應聘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業務知識、實踐技能;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工資福利待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惠城區編外聘用人員關于輔助崗位與專業技術崗位工資待遇標準執行,由區財政供給。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考生現場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可提前下載填寫《惠城區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行政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持本人戶口本、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軍人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于2021年2月3日至2月5日(報名時間為3個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前往惠城區司法局政工室報名(地址:惠城區南壇東橫街12號4樓402室),聯系人:聶子奇、劉瑾,聯系電話:2242169。
四、錄聘程序
(一)考試
考試采取考核招聘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體檢和政審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依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1確定。如職位數大于報名人數,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辦法及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政審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由用人部門對確定為考察人選的進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錄用空額的,由招聘機關研究決定是否補錄。
(三)公示與聘用
通過考核招聘程序確定擬聘用的人員,將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公示無異議的,正式確定為聘用人選并與惠城區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分配。正式聘用人員應在15天內辦理完成相關手續,逾期作棄權處理。
五、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瞞報個人真實情況的,或在考試考核中或體檢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考試考核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由惠城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惠城區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行政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doc
惠州市惠城區司法局
2021年1月29日
文章來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183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