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1年度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
四、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到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護士執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相關崗位,須提供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資格復審由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審核,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三)凡與報考崗位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由于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現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五、防疫要求
1、考生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應持續關注“安康碼”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
2、考生在進入資格復審現場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安康碼”、配合檢測體溫。“安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佩戴口罩方可進入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3、考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屆時,考生參加資格復審,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諾:“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填報、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保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如有違反,本人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并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0566-3217924
附件:2021年度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2021年6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www.ahgc.gov.cn/News/show/498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