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江西考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廣大考生、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2〕1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22〕95號),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4月15、16、22、23日舉行,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我省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方式和時間
(一)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5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6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其他118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5、16、22、23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在我省醫療衛生單位或人事檔案托管在省內人力資源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3.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醫療類、護理類職稱,應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各層級職稱,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1.初級職稱
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3 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5年,可參加藥(技)師資格考試。
護師: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 3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 5 年,可參加護師資格考試。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一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
2.中級職稱
具備相應專業學歷,并符合以下條件的: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 4 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 6 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 7 年。
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 4 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 6 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 年。
主管護師: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 4 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 6 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 7 年。
主管藥(技)師: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4 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6 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 7 年。
三、考點設置
設區市衛生健康委設置考點,各設區市衛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負責轄區內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考試報名工作采取屬地化管理。中央駐贛單位、省直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到單位所在地衛生健康委報名并參加考試。在昌省直單位考生選擇省直考點報考。
四、報名管理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間,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并網上生成打印《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交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二)現場確認
考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考生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審核蓋章后的《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對應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2022年未通過的歷史考生,需要到報名點現場確認。
五、資格審核
報名點負責收集考生報名信息資料,匯總后報設區市衛生健康委(考點),設區市衛生健康委根據學歷、資歷等條件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考生資格進行審定。
六、網上繳費
根據《關于重新核定衛生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衛財務字〔2018〕6號),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通過考區資格審核的考生應于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間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七、準考證打印
考生須在2023年4月6日-23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
八、成績發布及成績合格證明下發
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考生可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查詢考試成績,并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成績單。
九、其他事項
(一)報名參加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二)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三)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 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相應專業報名人員請提前做好報考計劃安排。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以及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五)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七)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控機制關于聚集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我省新冠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范圍,以經市、縣(區)衛生健康委、省直衛生健康單位審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申請享受職稱評審優惠政策人員統計表》為準,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優惠政策。
(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生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 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九)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十、考區、考點報名咨詢方式
(一)省直考點、南昌考點:0791-86737230(南昌市衛生健康促進中心,南昌市民德路237號健康能力促進科)
(二)九江考點:0792-8585591(九江市健康促進中心能力服務科,九江市長江大道401號九江市疾控中心六樓)
(三)上饒考點:0793-8209450(上饒市衛健委行政服務科,上饒市廣信大廈西樓)
(四)撫州考點:0794-8236349、8215071(撫州市衛健委人事科,撫州市臨川區臨川大道770號)
(五)宜春考點:0795-3222325(宜春市衛健委醫學考試中心,宜春市宜陽大廈西座918室)
(六)吉安考點:0796-8226389(吉安市衛健委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樓809)
(七)贛州考點:0797-8169036(贛州市衛生健康委考試中心,贛州市章貢區興國路49號)
(八)景德鎮考點:0798-8509171(景德鎮市衛健委人事科,景德鎮市發展中心北苑31棟樓509室)
(九)萍鄉考點:0799-6879141(萍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科,萍鄉市安源區吳楚東大道城市大廈六號樓1915室)
(十)新余考點:0790-6420508(新余市衛健委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區仰天崗東大道69號文化中心廣電大樓12樓1222室)
(十一)鷹潭考點:0701-6216996(鷹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辦公室人事科,鷹潭市經濟大廈D725)
十一、報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后簽字蓋章的《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1份;
(二)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查驗結果:
1.2002年后畢業取得學歷提供在學信網(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免費申請),學信網驗證碼有效期要求在2023年2月底前有效;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可免費在學信網網上申請學歷認證報告(相關申請資料準備情況詳見學信網要求)。
2.2000年前入學的中專職業學校畢業生提供經單位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2000年及以后入學的中專職業學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提供在“江西教育網”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查詢系統(http://zzzs.jxedu.gov.cn/zzquery)查詢認證結果頁面。
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考級別中有從事醫療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省內社保繳費證明可通過“江西人社APP”或“贛服通”打印),且現社保繳納單位與其工作單位一致;
(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專業的,還須提供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醫師資格證、與報考專業注冊范圍相一致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護理學(初級師)(專業代碼為203~204)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申報護理學(中級)考試(專業代碼為368~374)須提交護師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單位直接聘任護師后報考中級的,須提供相應聘文原件和復印件;
(七)民營醫療機構報名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
(八)其它需要申請人補充的原件輔證材料。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8日
來源:http://hc.jiangxi.gov.cn/art/2022/12/28/art_38018_4312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