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水利局2023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
資格復審、體檢及檔案轉遞安排
根據《紅河州水利局2023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公告》有關要求,現將紅河州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資格復審、體檢及檔案轉遞等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1.資格復審人員: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考試成績崗位排名與崗位招聘數1:1 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7月4日-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未按時間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紅河州政務服務局一樓州人才服務中心招聘大廳。具體地址:蒙自市振興路紅河政務服務大樓(州車管所對面)
(四)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必須攜帶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
(五)審核確認
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確認表上簽字。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一式兩聯,一聯由考生持有,作為參加體檢等后續招聘環節的一項證明材料,一聯由審核單位留存。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審核單位留存。
(六)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遞補按照《紅河州水利局2023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公告》執行。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
(一)體檢對象
參加紅河州水利局2023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公告,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二)體檢時間:具體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未按時間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如考生因疫情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體檢,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三)體檢地點:紅河州第一人民醫院健康體檢中心。地址:云南省紅河州紅河大道與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 米處。請進入體檢的考生在規定的體檢時間當天上午8:00 前到達體檢中心一樓大廳集中,由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組織考生進行體檢。
(四)考生需帶材料:身份證原件、1 張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鋼筆。
(五)體檢標準及費用: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向體檢醫院支付,具體金額以醫院收費標準為準。
(六)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體檢須知》。
三、檔案遞轉
考生將檔案在 2023年8月10日前轉到紅河州人才服務中心,需要開具調檔函的,可即時到紅河州人才服務中心辦理,聯系電話:0873-3738152。
四、注意事項
(一)體檢合格人員統一領取聘用審批表、考察表。領取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登
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應聘人員不及時上網查詢信息或通信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紅河州水利局聯系電話:
0873—3799396(何老師)
紅河州水利水電勘察設計研究院聯系電話:
0873—3642842(李老師)
通訊地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人民西路龍井巷136號
紅河州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咨詢規劃研究院聯系電話:
0873-3642737(楊老師)
通訊地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銀河路28號
附件:
紅河州水利局2023年事業單位校園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23年6月20日
體檢須知
一、體檢時要將個人疾病史如實、主動告知體檢醫師。
二、體檢時應在醫師指導下檢查所有體檢項目,不能漏項,以免影響錄取。
三、體檢前 3~5 天飲食宜清淡,不吃油膩食物(動物內臟、肥肉等)和淀粉類產氣食物,不飲酒;檢查前一天不要過度疲勞,注意休息,晚上九點后禁食。體檢前不要劇烈運動。
四、體檢當天須空腹。
五、做 X 線檢查時,宜穿棉質內衣,勿穿帶有金屬紐扣的衣服、文胸;請摘去項鏈、手機、鋼筆、鑰匙等金屬物品。懷孕及有可能懷孕的女性,提前告知招錄機關。
六、尿標本留取注意事項:
1.留取清潔中段尿;若為月經期女性,在留取尿標本前告知導檢醫護人員進行標記。
2.體檢前3天避免服用影響氯胺酮、甲基安非他明檢測的藥物:百服寧、泰諾、白加黑、康泰克、復方桔梗氯化銨口服液等,簡單判斷既藥物成分中有“麻黃”字樣的藥物。
3. 體檢前3天避免服用影響嗎啡檢測的藥物:急支糖漿、半夏露、聯邦止咳露、復方甘草片、雷尼替丁等。簡單判斷既藥物成分中有“阿片、嗎啡”字樣的藥物。
4. 體檢前 3 天避免服用影響尿毒品檢測的食物:檳榔、火鍋、麻辣燙、雞公煲等。
5.若攝入其他物質后對檢測結果有疑問,請咨詢招錄機關。
七、經期及懷孕者提前與前臺工作人員說明。
八、體檢中心為體檢者免費提供營養早餐,但須在抽血、B 超檢查后方可進行。
九、需要復檢者另行通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十、考生需認真聽取工作人員交代的注意事項,體檢過程中遵從工作人員安排。
十一、禁止替檢,不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交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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