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城區2023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公告
現將2023年秋季學期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須知
(一)報名必須按照勐海縣城區小學劃片范圍和時間節點進行報名,凡未按勐海縣城區小學劃片范圍報名或提供的材料不屬于學校招生片區的,由縣教育體育局進行調配,安排至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二)凡未按時間節點進行報名的,由教育體育局根據招生學校學位進行調配。
(三)報名時,家長根據生源錄取順序提供材料,在規定報名時間范圍內,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留底)。家長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不得虛報,瞞報,弄虛作假。
(四)未盡事宜由勐海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二、勐海縣城區小學片區劃分情況
(一)城區小學學校名單
2023年列入城區劃片招生的小學:勐海縣第一小學(沿河校區、祥和校區、象山校區、景龍校區)、勐海縣民族小學、勐海縣勐海鎮曼賀小學。
(二)城區小學劃片范圍
縣一小祥和校區:1.東至(曼襖村民小組、曼板村民小組),南至雙擁路一線(大益茶廠、莎灣納冠),西至茶廠路一線(勐海縣一中一側),北至興園路一線(電力公司、林業局、象山嘉園等歸屬社區管理的居民)。2.東至茶鄉路一線(富比仕街區→大世界紅綠燈),南至佛雙路一線(大世界紅綠燈→至傣家印象),西至昆洛路一線(含浩宇大城區域),北至景管路一線(富比仕街區→曼掃流沙河橋)。居住在以上片區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到縣一小祥和校區就讀,學校按戶籍、居住地等分類辦法依次進行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其他適齡兒童安排到附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縣一小沿河校區:東至茶廠路一線(建筑公司→祥和社區臨時小市場→雙擁路),南至氣象路一線(茶圣酒店→職中岔路口→景養社區界線),西至茶鄉路一線(宏福農貿市場→大世界紅綠燈→佛雙社區界線),北至景管路一線(建筑公司→宏福農貿市場,含政府住宿區)。居住在該片區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到縣一小沿河校區就讀,學校按戶籍、居住地等分類辦法依次進行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其他適齡兒童安排到附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縣一小象山校區及景龍校區:東至景龍村委會轄區—曼襖村委會轄區東端一線,南至景管路一線(東起格朗路城區入口,西至曼掃流沙河橋),西至流沙河,北至景龍村委會轄區北端一線。居住在該片區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到縣一小象山校區和景龍校區就讀,學校按戶籍、居住地等分類辦法依次進行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其他適齡兒童安排到附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勐海鎮曼賀小學:東至氣象路(以景養社區為界),南至曼賀村委會轄區南端一線,西至昆洛路一線,北至佛雙路一線。居住在該片區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到曼賀小學就讀,學校按戶籍、居住地等分類辦法依次進行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其他適齡兒童安排到附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縣民族小學:東至昆洛路(不含浩宇大城區域),南至曼賀村委會轄區南端一線,西至曼賀村委會轄區西端一線,北至曼真村委會曼掃村民小組。居住在該片區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到縣民族小學就讀,學校按戶籍、居住地等分類辦法依次進行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其他適齡兒童安排到附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三、報名年齡、報名對象、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年齡:年滿6周歲及以上的適齡兒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二)報名對象:居住在勐海城區小學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勐海縣第一小學
(1)在勐海縣城區就讀幼兒園的適齡兒童。
2023年7月10日至11日,在城區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在現就讀幼兒園報名,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
(2)戶籍或居住在城區小學片區內,但未在城區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2日。
報名地點:勐海縣第一小學祥和校區,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
沿河校區:玉老師
咨詢電話:13887900502
祥和校區:玉老師
咨詢電話:13887900502
象山校區:李老師
咨詢電話:15924694329
景龍校區:丁老師
咨詢電話:15887790177
2.勐海縣民族小學:2023年7月10日至12日,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勐海縣民族小學現場報名。
聯系人:趙老師
咨詢電話:18887084450
3.勐海鎮曼賀小學:2023年7月10日至12日,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勐海鎮曼賀小學現場報名。
聯系人:
劉老師
咨詢電話:13578137651
楊老師
咨詢電話:18308898375
四、錄取范圍
根據城區學校分布情況、學校學位和招生計劃數,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統一管理、統一部署、統一招生。符合條件的直接按片區就近入學;出現入學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以下八類生源錄取順序依次錄取,直到錄滿學位為止;剩余報名生源由縣教育體育局按照八類生源情況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就讀;不服從調配的,回戶籍所在地完成義務教育。
生源錄取順序如下:
(一)學生及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的戶籍在勐海城區,且房產在勐海城區學校服務片區內的適齡兒童;根據《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政發〔2011〕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云南省綜合性消防人員及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云應急〔2019〕25號)、《云南省司法行政機關英烈和因工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有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云司通〔2020〕57號)、《西雙版納州“雨林惠才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西黨人才辦〔2023〕1號)等規定給予優待的對象(按照政策規定引進的勐海城區工作的各類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州級“雨林英才”子女等)。
需要提供的材料:戶口簿、房產證明(購房合同還需交款的稅務發票);優待證明;自建房的需提供相關的建房手續或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非違建證明。
(二)學生及父母戶籍均在勐海城區,父母房產不在勐海城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在學校服務片區內的適齡兒童(學生及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需在同一本戶口簿內),不在同一戶口簿內的視為第三錄取順序。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房產證明(購房合同還需交款的稅務發票);自建房的需提供相關的建房手續或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非違建證明。
(三)學生及父母戶籍均在勐海城區,父母房產不在勐海城區,但在學校服務片區內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租房協議及付款證明、房主的房產證和戶口簿。提交的相關材料時限不少于六個月(計算截止為當年8月31日)。
(四)學生戶籍在其親屬或其他監護人戶口簿上,其親屬或其他監護人戶籍在勐海城區,且房產在學校服務片區內的適齡兒童。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房產證明(購房合同交款的稅務發票)、自建房的需提供相關的建房手續或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非違建證明。
(五)學生戶籍在其親屬或其他監護人戶口簿上,其親屬或其他監護人戶籍在勐海城區,但房產不在勐海城區,在學校服務片區內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租房協議及付款證明、房主的房產證和戶口簿。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時限不少于六個月(計算截止為當年8月31日)。
(六)學生及父母戶籍均不在勐海城區,但在勐海城區購房的適齡兒童。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房產證明(購房合同還需交款的稅務發票)。
(七)學生及父母戶籍、房產均不在勐海城區,但父母在勐海城區租房經商,且在學校服務片區內的適齡兒童。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本地工商營業執照、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或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租房協議、付款證明、房主的房產證件和戶口簿。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時限不少于六個月(計算截止為當年8月31日)。
(八)學生及父母戶籍、房產均不在勐海城區,但在學校服務片區租房務工的。
需提供的材料:戶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或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租房協議、付款證明、房主的房產證件和戶口簿,勞務合同及銀行工資流水。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時限不少于六個月(計算截止為當年8月31日)。
五、其他情況說明
2023秋季學期,沿河校區和祥和校區招錄的學生均在沿河校區就讀;到2024年秋季學期,祥和片區學生到祥和校區就讀。
招生咨詢電話:0691-51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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