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2024年第十期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云人社發〔2020〕9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規定,現將2024年第十期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則
公益性崗位招聘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全省范圍公開招聘。
公崗基本情況
崗位性質
城鎮公益性崗位,是指各類用人單位開發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用于安置我省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
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滿足公共利益和就業困難人員需要的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和公共管理類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一般不包括機關事業管理類、專業技術崗位)和企業承擔非營利性社會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崗位等。
安置對象
我省辦理城鎮登記失業的人員,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①零就業家庭人員(具有勞動能力的家庭人員均辦理失業登記,處于失業狀態,如夫妻雙失業、困難單親等);
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③4050人員(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失業人員);
④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⑤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⑥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⑦被征地農民。
招聘信息
招聘崗位
文山市人民政府臥龍街道辦事處2人;
文山市平壩鎮人民政府1人;
文山市秉烈鄉人民政府1人;
文山市喜古鄉人民政府2人;
文山市工信商務局1人;
文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1人。
崗位要求
待遇保障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按有關規定列支,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100%,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24〕15號)規定,云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劃分,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20元。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按先繳后補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納后按季度向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申報補貼;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補貼包括用人單位為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
應聘條件
公益性崗位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紀律和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工作認真負責,有吃苦耐勞精神。
聘用期限
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限為3年。
注意事項
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被錄取公務員、事業單位事業人員和注冊營業執照,須與安置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辦理相關手續。
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招滿崗位數止(15天以上)
聯系方式及報名地點
1.文山市人民政府臥龍街道辦事處聯系人:王建波 電話:15126774706;
2.文山市平壩鎮人民政府聯系人:羅艷蘭 電話:15012184748;
3.文山市秉烈鄉人民政府聯系人:曠美 電話:13312763220;
4.文山市喜古鄉人民政府聯系人:許紹瓊 電話:15288648495;
5.文山市工信商務局聯系人:羅興江 電話:3061577;
6.文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聯系人:張曉芳 電話:3023878。
01材料
符合聘用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提交;
《文山市公益性崗位求職登記表(個人)》
《就業創業證》
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cd4e8lUafnl6TGWfQy0N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