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法院、檢察院系統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關于公布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相關人員名單及后續工作安排的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規定,現將麗江市法院、檢察院系統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登錄云嶺先鋒網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Html/News/2025/4/9/476844.html)查詢。資格復審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組織實施,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2倍的比例和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4月14日-15日8:3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法院系統: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4028辦公室(地址:麗江市古城區雪山路196號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審判樓四樓;聯系電話:0888-5162603)
檢察院系統:麗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辦公室(地址:麗江市古城區玉雪大道278號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主樓三樓309室;聯系電話:0888-5396060)
四、資格復審材料和程序
(一)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請考生提前準備)
1. 本人身份證。請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2. 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原件(社會在職人員不必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3. 報名推薦表。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請填寫適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表格;其余人員填寫適用于社會在職人員的表格;未就業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對考生綜合評價由黨組織所在村(社區)填寫。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由院、系黨組織對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等方面進行評價推薦。社會在職人員報名推薦表由工作單位黨組織對工作期間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進行評價推薦,工作單位未設置黨組織的由單位對考生進行評價推薦。沒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由考生所在行政村(社區)黨組織對考生進行評價推薦。
4. 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資格復審合格蓋章后1份報考者持有,1份留存審核單位。
5. 檔案存放證明。報考限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的2023、2024年畢業生,還須提供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5年2月底以前。
6. 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原件。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5年畢業生,可現場簽訂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7.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報考限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
8.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 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體所需證明材料請考生對照《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相關文件、筆試準考證、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頁下載、打印。所有資格復審的證明材料,請考生提前準備1份彩色復印件,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名寫上日期,按手印。
(二)審核程序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已經簽字確認的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依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者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內容。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復審結論認定為不合格。
(二)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報考者本人親自到場,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如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及后續階段。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
六、注意事項
(一)請廣大報考者認真及時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將貫穿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招錄環節出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二)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所填報聯系電話的暢通,因報考者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系不上,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關后果。
(三)面試及后續工作的具體安排另行通告。請各位報考者及時關注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yn.ljzysfgk.gov.cn)、麗江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www.lijiang.jcy.gov.cn)、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麗江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公告。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麗江市人民檢察院
2025年4月11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oXIhiSRjDyBhC3CB8Ni8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