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昭通學院2025年全日制本科、預科升學、少數民族預科、中職職教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研究決定學校招生重要事項。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招生工作堅持陽光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昭通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學校名稱、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及學歷證書
第五條學校全稱:昭通學院
第六條學校標識碼:4153010683
第七條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國學路郵編:657000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辦學層次:本科學歷教育
第十條學歷證書: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條件者,頒發昭通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區、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等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報考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報考昭通學院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事宜按教育部印發的《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或省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并合格。高考成績須達到學校投檔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筆試成績與口試成績較高者。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報考“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市、區)組織的專業統考或專業聯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體育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折算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各專業的綜合成績折算辦法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育類”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錄取;若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從高到低錄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在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投檔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填報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十八條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十九條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區市招考院審定后,學校按考生報名時所填地址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由各省(市、區)招考院公布。
第五章收費標準和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各專業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云發改價格〔2025〕348號)。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立“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在國家和省(市、區)生源地貸款的基礎上,學校建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捐助等構成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非秋季統考招生的“專升本”、“預科升學”等的錄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和省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招生咨詢電話:0870-2121914(兼傳真)
舉報電話:0870-3169474
學校網址:http://www.ztu.edu.cn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規定不相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昭通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昭通學院
2025年4月15日
來源:http://xg.ztu.edu.cn:6051/#/index/functionColumn/article/details?wzid=a9f5ee77-cf16-45dd-9daf-05b937eac76a&lmid=be4ece54-5593-44e5-bb8a-4d0876cbbb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