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邊縣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和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屏邊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和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地
(一)聘用制書記員1名,工作地在屏邊縣人民法院;
(二)司法警務輔助人員1名,工作地在和平人民法庭。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
1.聘用制書記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4)年齡在18至35周歲;
(5)具備計算機操作、崗位速錄速記及辦公軟件應用等必須得業(yè)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備國家法律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8)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具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技術熟練人員。
2.司法警務輔助人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警校畢業(yè)生可以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4)年齡在18至35周歲;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具備國家法律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7)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具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技術熟練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尚未撤銷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司法警務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崗位技能測試→筆試→面試→政審→體檢→錄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的形式,同時在紅河人才網上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考人員登錄紅河人才網查看崗位信息,下載《報名表》,按有關要求填寫。此次招聘報名不收取費用。
(二)報名地點
1.網絡報名:報名表及所附資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444986514@qq.com)
2.現場報名:云南昌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云霞路綠春小區(qū)10號
報名咨詢電話:0873-2177077、13508831615
聯系人:武老師
3.報名時間: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3日止。(周末不受理現場報名)
4.所需資料
(1)《報名表登記表》(須親筆簽名后掃描);
(2)身份證(正反兩面);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4)學歷證書(畢業(yè)證、學位證);
(5)駕駛證(C1及以上)
(6)退伍軍人附《退伍證》;
(7)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貼報名表相應位置。
5.報名要求:
(1)網絡報名:將上述報名所需資料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至QQ郵箱444986514@qq.com,文件名稱聘用制書記員統一命名為:屏邊縣法院+本人姓名;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統一命名為:屏邊縣法院和平法庭+本人姓名。所有電子掃描材料須清晰、完整、無變形,圖片格式為。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內。
(2)現場報名:考生提供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4張,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表》2份。
(3)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由屏邊縣法院對報考人員的基本情況對應所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本簡章招聘條件如實申報,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不得再修改。如在報考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該考生應聘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1)根據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及崗位要求,擇優(yōu)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與崗位職責匹配的理論知識和法律知識。
(2)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2.崗位技能測試(聘用制書記員):
(1)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為計算機中文錄入水平測試,主要內容為聽打和看打,滿分各為10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聽打占比50%,看打占比50%,合計為專業(yè)技能測試總分。
(2)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司法警務輔助人員):
(1)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試不達標者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占綜合成績的30%。
(2)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可按實際情況等額或差額進行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面試成績當場宣布,考生簽字確認。
4.綜合成績
考試聘用制書記員分為專業(yè)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三部分,各項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綜合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考試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三個部分,各項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體測成績×30%+面試成績×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專業(yè)技能測試、體測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四)政審: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政治考察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低進行遞補。由屏邊苗族自治縣法院進行考察。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1:1比例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因體檢不合格,依次從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人員遞補。由屏邊苗族自治縣法院組織實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的人員,以管理方式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
三、人員儲備
進入面試及綜合考試成績優(yōu)秀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有資格成為遞補儲備人員,在崗位空缺或其他原因補員時,根據面試情況和綜合成績依程序擇優(yōu)補錄。儲備補錄期間至下一次公開招聘前。
四、待遇保障
(一)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工資待遇
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合格后,工資待遇4000元/月(含單位部分與個人部分保險)。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