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名額
法官4名。
二、遴選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遴選。
三、遴選原則
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服務意識強,作風務實,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5.符合《法官法》規定的條件和任職回避規定。
(二)資格條件
1.需具有法官、檢察官身份,或具有國家法律資格證書(A證)并有基層組織法律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在職公務員(法院系統聘用制書記員除外);
2.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學、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0周歲。符合以下四項條件之一的為特別優秀人員:
(1)具有法律專業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兩次以上優秀或立功;
(3)近三年獲得過省級以上學術論文二等獎以上;
(4)近三年獲得過省級以上“辦案能手”或“優秀法官”稱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經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因違紀受過紀律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注明:以上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均計算截止至2012年12月1日。
五、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2年11月14日,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在《人民法院報》、《四川法制報》、四川人事考試網、眉山人事考試網、眉山法院網發布遴選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現場報名:12月10日18:00前,報考者持相關資料請前往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辦理報名手續(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眉州大道東二段四號;電話028-38166368;38166265)。
網絡報名:12月10日24:00前,報考者通過互聯網,將相關資料發送至電子郵箱:5147135@qq.com。
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者如實、準確填寫的《2012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法官報名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工作證及學歷、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法律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3.所在單位同意參考的公函;
4.提供電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程,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組織實施。凡在遴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相關資格,考生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如未達到3:1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縮減或取消遴選計劃數。
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各占50%。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1、筆試
筆試卷面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法律專業知識及應用能力。筆試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統籌組織實施。筆試在12月16日進行,具體考試安排見準考證。
2、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果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考生通過資格復審合格,方可取得面試資格。
進入復審人員應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公務員或事業人員身份證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等相關材料到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資格復審。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的缺額,可按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行相關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以及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統籌組織實施,通過考察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根據情況依次遞補。考察結束后,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經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審定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將體檢合格的擬調候選人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審定。
(八)公示、調動
將擬調人選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眉山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
公示期滿,對有反映且問題屬實或影響遴選的,取消遴選資格;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本著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七、本簡章由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166368、38166265
監督電話:
中共眉山市紀委(市監察局) 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 028-38168060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028-38166269
【眉山簡介】眉山市地處成都平原,是距成都最近的地級市,18分鐘的城市輕軌與成都相連,中心城區距所轄縣縣城僅半小時車程,屬南部天府新區。眉山經濟社會繁榮,經濟高速增長,社會和諧穩定,是蘇東坡故里,被譽為千載詩書城。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轄東坡區、仁壽縣、彭山縣、洪雅縣、丹棱縣和青神縣6個基層人民法院,下設17個內設機構,共有正式在編干警130余人,是四川省爭創“兩個一流”工作示范法院、全國訴訟與非訴訟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改革試點單位。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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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遴選法官報名表.doc》來源于四川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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