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按編委核批的規范名稱填寫;
2、序號:按按崗位數編號,阿拉伯數字1、2、3、……;
3、招聘崗位:例如計算機教師、財會、文秘等;工勤崗位請注明,例如駕駛員(工勤);
4、人數:阿拉伯數字1、2、3、4、5;
5、學歷要求:請按以下統一格式,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大專及以上、中專及以上、高中及以上等(如要求取得學位的,請在第7小點“資歷要求”中注明);
6、專業要求:填寫完整專業名稱,專業目錄參考《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2年秋季版);沒有專業要求的則填“不限”;
7、資歷要求(含年齡及其他要求):
請按以下順序排列(有要求的項目請參考以下統一格式填寫;沒有要求的項目,可以不寫):
1)畢業院校類型:若有特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請注明;否則可不填寫;
2)學位: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
3)證書:具有……證書;
4)職稱:……及以上職稱;
5)其他要求:根據招考崗位的具體需求填報即可;
6)工作經歷:2年以上工作經歷;
7)年齡:X周歲以下(其中X請填阿拉伯數字“25、30、35、40”);
9、編制數、實有數: 請根據《機關、事業單位申請使用編制審核表》填寫;
10、備注:注明面試科目(公共科目/專業科目/技能測試),須說明的其他事項;
11、本崗位信息表須由招聘單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決定,并經人事主管部門蓋章同意,表中所列項目均須認真填寫,做到完整、準確,有關聯系人、審核員及其電話不得空缺、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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