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是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毗鄰松江大學城,占地面積1000余畝,被譽為“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學校建立了以法學學科為主干,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政治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現有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和刑法學3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9000余人,并先后與美國、法國、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多所大學建立了校際合作交流關系。
為加快學校的建設與發展,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全國誠聘各類專業教師及專職輔導員。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或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職數以及具體條件
(一)法律學院
知識產權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45歲以下,具有理工科背景及雙語教學能力優先。
(二)經濟法學院
經濟法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教學科研能力強。
(三)國際法學院
1、國際經濟法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有海外求學經歷。
2、國際公法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有海外求學經歷。
(四)經濟管理學院
國際貿易學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國貿、世界經濟、英語專業背景;口語好,能勝任外貿實務課優先。
(五)馬克思主義學院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研究方向為:中國近現代史或中共黨史。
(六)文學院
新聞/傳播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海外背景經歷優先,有社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優先。
(七)外語學院
語言學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40歲以下。
(八)學生處(學生工作辦公室)
專職輔導員2名,碩士,30歲以下,中共黨員;有一定的學生工作相關經驗、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口頭表達能力。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請至上海政法學院人事處網頁“文檔下載”下載并填寫“《上海政法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并隨同其他材料(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獲獎、科研成果的復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材料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外青松公路7989號人事處游老師、盧老師收;郵編:201701。報名截至2012年12月27日。
2、考核
(1)資格審查。學校人事處根據應聘者信息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材料發至相應二級學院。
(2)初試。各二級學院收到初選應聘材料后,組織各專業專家組成招聘小組,進一步審核應聘人員資格,按照1:3原則確定初試名單。其中專職輔導員崗位按照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察,教師崗位以面試和試講方式進行考察。招聘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試講情況等綜合要素打分,根據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初試合格名單。
學校各招聘部門將在2012年1月4日組織初試,主要測試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
(3)第二輪面試。在各二級學院確定初試合格名單后,我校組織由校長牽頭,人事處、教務處、紀檢部門負責人、相關專業專家組成的招聘工作小組對初試合格者進行第二輪面試,并確定最終擬聘人員。
(4)政審。人事處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5)體檢。擬聘人員向人事處提交二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公示及錄用
人事處根據擬聘人員的考核、體檢結果,報校長辦公會審議。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的擬聘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站和學校公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司法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三、相關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到崗位后,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游老師 盧老師
郵箱:hr@sh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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