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1.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市民政局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民政廳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2.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全市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原則上在常州市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6月15日 | 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6月16日 | 0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文件精神,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考對象為在社會福利、社會求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正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審核的報名組織方式。
報名網站:常州考試網(www.czks.cn)
報名時間:2月1日至3月5日中午12時
繳費時間:2月1日至3月5日下午14時
咨詢電話:86617131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認真按照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核要求進行報名。考生在繳費前應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繳費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現場資格審核時間: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資格審核地點: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地址:北直街35號。資格審核咨詢電話:85681918,12333。
憑“檔案號”報名考試的“老考生”,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經網上交費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要再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如有需要報名發票的老考生,請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北直街35號)一樓服務大廳憑身份證領取發票。
凡報名參加考試的“新考生”,在網上支付完成后,必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后即完成報名,如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則報名不成功。
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在線打印的報名表1張(報名表上有相關的業務工作證明,請務必填寫并加蓋公章,承諾欄內必須考生本人簽名);
2.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考生如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報考該項考試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所支付費用將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且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四)6月10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教材征訂與培訓
2013年社會工作者教材未做變動,有需求的考生可在資格審核時至現場征訂。考前培訓可在網上報名時預訂,也可在現場審核時報名,咨詢電話:86617136。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民政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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