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如果今年考上村官,還能不能報考今年的公務員考試?如果能報考,并且到時也通過了,由于村官考試在8月底就培訓上崗并在之前就須簽訂合同,而公務員最終結果公布在11月份,兩者會不會沖突?是否意味著必須放棄公務員的那一崗位?
回復: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公務員錄用或其他單位的聘用都不能凌駕于任何有效的合同之上,選聘合同存續期間是不能被錄用或聘用的。也就是說,你不可能一邊當公務員或者當教師,一邊還有選聘合同在身,但是如果解除了合同,可以被錄用。
相關規定如下:
2009年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在未簽訂合同前,不受合同約束,可以報名參加機關招錄公務員或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考試;
簽訂選聘合同后,根據選聘合同的相應條款,只要被其他單位確定為擬錄用或聘用的公務員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選聘人員本人提出申請,各級人事部門即可與其辦理合同解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