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您好!
我們要到6月23號的才能拿到畢業證離校,但資格復審的時間是6月20日以前,請問一下如果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書和授表彰的證書可不可以拿學校打的證明參加資格復審?
回復:聯系報考縣區組織部、人事局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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