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衛生局,市屬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關于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國醫考發〔2013〕25號)、《廣西考區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廳衛醫考辦〔2013〕4號)的精神,為做好廣西考區南寧市考點的各項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資格
參加南寧市考點考試的考生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令第52號)規定的有關條件。同時,參加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須具備《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做好2013年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桂衛醫〔2013〕10號)規定的條件。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考生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兩個部分。
(一)網上報名
考生須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www.nmec.org.cn)按要求填報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3年2月27日9:00時至3月17日12:00時。
(二)現場審核地點和時間
1.審核地點:新華街5號南寧市衛生人才與考試考務中心(南寧市百貨大樓朝陽店對面)七樓;
2.審核時間:2013年3月20日至4月8日(雙休日除外),辦公時間為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逾期不再受理。
(三)現場審核工作安排
為做好考生報名現場審核工作,請各單位、考生按如下時間安排參加現場審核:
1.3月20日--26日、4月7--8日的審核對象: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六城區、經開區、有關企事業單位、民營醫療衛生機構。
2.我市六縣送審時間:
馬山縣:3月27日;隆安縣:3月28日;
橫縣:3月29日;武鳴縣:4月1日;
賓陽縣:4月2日;上林縣:4月3日。
三、考試時間及說明
(一)實踐技能考試安排
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為實踐技能考試時間,各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考點下發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為準。
(二)醫學綜合筆試安排
實踐技能考試合格者方能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1.執業醫師
2013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共2天),每天考2個單元,共考4個單元。
2.執業助理醫師
2013年9月14日(共1天),共考2個單元。
四、現場確認時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二)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數碼半身白底照片2張;
(五)試用單位出具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六)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七)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在《執業醫師法》頒布之日前經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批準的有效行醫資格證明;或師承人員的《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八)民營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醫務室(所)的考生還必須提供下列資料: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從業證明。市屬六縣(區)的考生,由工作單位出具并由縣(區)衛生局審核蓋章;企、事業單位內設醫務室(所)的考生證明,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市民營醫療機構的考生,提供衛生監督部門核發的工作牌原件及復印件1份。
(九)申報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的材料按《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做好2013年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桂衛醫〔2013〕10號)要求執行。
五、繳納考試費
按照《關于調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字〔2003〕410號)要求規定,請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六縣、六城區、經開區、有關企事業單位、民營醫療衛生機構考生的費用由單位統一收取繳納;個體醫療機構考生由個人繳納。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把資格審核關。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把好準入關,嚴防利用虛假學歷證明混入醫師資格考試人員隊伍。
(二)各縣(區)衛生局、經開區、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及民營醫療衛生機構應及時組織考生進行網報,并統一收取各單位考生有關申報材料、考試費,初審后統一提交到南寧市衛生人才與考試教務服務中心(新華路5號市衛生大廈七樓),咨詢電話:2630909,2613923、2611625。(公休日不辦公)
全文請到南寧衛生信息網(http://www.nnws.gov.cn)“公告欄”下載。
南寧市衛生局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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