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列入全日制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如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答:教育部《關于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應屆畢業生可以在其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申請時以就讀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書,其他要求與社會人員相同。對通過教師資格專家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其相應的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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