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司關于2013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內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3〕18號)正式發布。
根據通知,2013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新增《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84號)作為考試內容,并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0號)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國藥管市〔2000〕526號)更新為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衛生部令第90號)。
2013年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將采用新調整后的大綱作為命題依據。參加2013年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的應試者應按照2011版《考試大綱》要求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2年3月發布的《關于2012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2〕23號)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司關于2013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內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3〕18號)做好考試準備工作。
附件:
2013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擬調整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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