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2009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號)、《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分配2009年度特崗教師招聘指標執行計劃的通知》(云人教〔2009〕3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就施甸縣2009年“特崗計劃”教師和公辦教師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特崗教師和公辦教師崗位
2009年我縣招聘特崗教師和公辦教師總計160名,其中:特崗教師崗位137名,公辦教師崗位23名。招聘特崗教師按照省、市關于“堅持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以初中崗位為主,提高本科畢業生的招聘比例”的原則,招聘本科生崗位88個,專科生崗位72個。設置初中本科崗位 65個,初中專科崗位22 個,小學本科崗位 23 個,小學專科崗位27 個,小學普通公辦教師專科崗位23個(分為招聘往屆專科生19個、招聘代課教師4個)。我縣普通公辦教師招聘和特崗教師同步招考,專招本科生的崗位不得招聘專科生。歡迎廣大本科生踴躍報名應聘。詳情請登陸施甸縣政府信息子網站(bssd.xxgk.yn.gov.cn)再點擊教育局查詢,也可致電施甸縣特崗辦查詢,電話:0875—8126705。
二、特崗教師及公辦教師招聘對象、條件及待遇
(一)招聘對象
1、特崗教師招聘對象為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畢業生;施甸籍師范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的應屆專科畢業生。
2、普通公辦教師招聘對象為施甸籍全日制師范院校師范教育專業往屆專科畢業生;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在崗連續從教三周年及其以上的代課教師或從事教學工作連續三周年及其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代課時間截至 2009年8月31日)。
(二)招聘條件
1、政治合格、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相貌端正、綜合素質好;
2、往屆本科畢業生年齡必須在30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代課教師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
4、應屆畢業生需通過學歷認證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5、取得教師資格和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三)待遇
凡按特崗條件招聘的教師,一次性招聘為公辦教師,按特崗教師管理,享受公辦教師待遇,工教齡從2009年9月1日起計算,享受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并從2009年9月1日起執行。
三、招聘辦法
1、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只表達報考意向,但必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報名并以現場報名為準,每名畢業生只能報一個志愿。現場報名時間:2009年6月22日—6月26日,現場報名地點在施甸縣教育局黨員活動室,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所需材料:4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等級證、已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的原件和復印件(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代畢業證),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作參考。在崗的代課教師除提供相關證件外,還必須由中心學校或所任教中學如實出示從教證明并由中心學校校長或中學校長簽名,若出示虛假證明,一經查實,按違紀行為嚴肅追究第一責任人和辦事員的責任。
(2)考生報名時,不受所學專業限制,可對應所設崗位任意選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每人交報考費50元,進入面試對象的,每人再交面試費50元。
2、筆試
(1)筆試由省教育廳負責統一命題制卷,縣特崗辦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包括準考證的印制和發放。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工作的各環節均按普通高考的各項要求實施。
(2)筆試內容: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為《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知識水平和能力,考察科目分為兩個類別:應聘小學特崗和公辦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7個學科參加筆試;應聘中學特崗教師分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英語、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13個學科參加筆試,未設置考試科目的崗位,對應報考崗位,工民建專業考物理試卷,化工專業考化學試卷,服裝設計專業考美術試卷,獸醫專業考生物試卷。初中、小學分學科使用不同的試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80分為報考學科專業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心理學知識。
(3)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09年7月23日—24日;地點:施甸縣教育局黨員活動室,領取準考證時對報名資格進行復審。
(4)筆試時間: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施甸一中。
(5)考場設置:筆試按現行高考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嚴肅考風考紀。每個考場設置兩名監考人員,每個考場考生不超過30人,實行單人單座。考場偶發事件按《云南省教育考試考場偶發事件處理參考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考試違紀者按普通高考違規違紀處理辦法妥善處置。
(6)考生需查分者,在成績通知后5日內,由縣(區)教育局統一登記,報省特崗辦進行統一查分,查分概不對個人進行。
3、面試
⑴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2的比例初定面試人員,并填寫《2009年特崗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登記表》報省特崗辦審核后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工作由縣特崗辦負責組織實施,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面試實施辦法。面試前對畢業生個人信息進行復審,復審時間為面試前一星期,資格復審是對畢業生所持證件材料的再次審查,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則按照我縣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⑶ 面試 分學科以說課形式進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加筆試分數等于總成績。
⑷面試考官由縣特崗辦聘請有名望的校長、骨干教師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考官必須服從市、縣特崗領導小組安排,進行異地交流和臨時派遣。考生實行代碼制:面試考官對面試考生的組合實行抽簽,以體現公正性。
⑸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在施甸縣示范小學。
4、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報送省特崗辦核準后,縣特崗辦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
5、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檢舉,按聘用條件組織報崗。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和小學教師崗位的,根據所報專業及崗位設置,以崗位分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聘用,并簽訂《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和《施甸縣教育局招聘特崗教師和公辦教師協議書》。報考公辦教師崗位的以往屆生崗位和代課教師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聘用,特崗和往屆生崗位不得交叉報名,也不得交叉錄取,往屆生同時具備代課教師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可以任意選報一個崗位,代課教師限報代課教師招聘崗位。
四、紀律要求
應聘者不按時領取準考證參加面試和筆試,不按時提交相應證件、材料,不按時鑒定聘用合同和協議的都視為自動放棄。。
施甸縣“特崗計劃”和公辦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施甸縣2009年特崗教師和公辦教師招聘崗位設置一覽表(中學)
崗位設置( 87 個崗位)
崗位類別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英語 | 歷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術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工民建 | 化工與工藝工程 | 畜牧獸醫 | 服裝設計 | 備注 |
崗位數 | 8 | 10 | 12 | 4 | 4 | 10 | 6 | 4 | 4 | 6 | 2 | 11 | 2 | 1 | 1 | 1 | 1 | |
學歷要求 | 本科4個崗位、應屆專科 4個崗位 | 本科10個崗位 | 本科4 個崗位、應屆專科 8個崗位 | 本科4個崗位 | 本科2個崗位、應屆專科2個崗位 | 本科 10個崗位 | 本科3個崗位、應屆專科3個崗位 | 本科3個崗位、應屆專科1個崗位 | 本科4個崗位 | 本科6個崗位 | 本科2個崗位 | 本科 7個崗位、應屆專科 4個崗位 | 本科2 個崗位 | 本科1個崗位 | 本科1個崗位 | 本科1個崗位 | 本科1個崗位 | 本科65個、專科22個 |
施甸縣2009年招聘特崗教師和公辦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小學)崗位設置(73個崗位)
崗位類別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信息技術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備注 |
崗位數 | 23 | 12 | 12 | 9 | 10 | 1 | 6 | |
學歷要求 | 本科6個 應屆專科10個 往屆專科5個 代課教師2個 |
本科3個 應屆專科2個 往屆專科5個 代課教師2個 |
本科4個 應屆專科6個 往屆專科2個 |
本科4個 應屆專科3個 往屆專科2個 |
本科2個 應屆專科5個 往屆專科3個 |
往屆專科 1個崗位 |
本科4個 應屆專科1個 往屆專科1個 |
本科23個 應屆專科27個 往屆專科19個 代課教師4個 |
特崗教師崗位 | 16 | 5 | 10 | 7 | 7 | 5 | ||
合計 | 7 | 7 | 2 | 2 | 3 | 1 | 1 | |
往屆生崗位 | 5 | 5 | 2 | 2 | 3 | 1 | 1 | |
代課教師崗位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