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寧蒗縣公開招聘緊缺急需醫療衛生
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為充實寧蒗縣人民醫院及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滿足寧蒗縣人民醫院及鄉(鎮)衛生院自身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規定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急需衛生醫療專業技術人員50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自愿報名、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公平、公正”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1日以后出生)應往屆畢業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畢業生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及以上,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戶籍不限。
三、招聘名額、崗位及條件
招聘名額、崗位、條件詳見:2013年寧蒗縣衛生系統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17日
報名地點:寧蒗縣衛生局
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本人身份證、市(縣、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由縣衛生局進行資格審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復審。
2.考生必須到現場報名并參加統一崗位能力測試。
五、招聘方法及步驟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紀律監察機關的監督下,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采取崗位能力測試、考核、體檢、公示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崗位能力測試
崗位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測試組,對應考人員進行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體檢、考核和聘用。
崗位能力測試時間:2013年4月18日(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
體檢人員確定: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并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考核
采取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學校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對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審批
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由縣紀律監察機關負責監督,并接受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如發現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行為,可向寧蒗縣紀委反映,經調查情況屬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根據麗市人〔2006〕44號和麗市人〔2007〕57號文件要求,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考試考核。試用期滿,考試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簽訂后在10年內不得辦理調出手續;考試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取消聘用資格;未進行崗位能力考試考核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二)根據《執業醫師法》規定,新聘用到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人員,如果三年內未取得執業資格,可根據聘用合同相關約定事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未盡事宜,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辦理。
咨詢電話:衛生局0888-5521565
人社局0888-5528227
寧蒗縣衛生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