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區人才建設,促進我區各項事業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根據我區部分事業單位缺員的現狀,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為區15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招聘工作委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秦皇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涉及戶口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20日。
鑒于我區本年度已單獨安排了15個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用于招聘“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人員,所以本次定向招聘基層服務人員崗位只面向在我區工作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2006年公開招考的服務農村大中專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三、招聘程序
信息發布、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等階段工作按照市直統一招聘的規定和要求執行??己斯ぷ饔缮胶jP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有關招聘單位共同組織,聘用手續由山海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有關招聘單位負責辦理。
四、其它有關事項
1、由山海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有關招聘單位負責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2、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聘用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管理,與聘用單位簽訂《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從各類學校應往屆未就業的畢業生中招聘的人員,試用期為1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應聘人員要本著誠信原則參加應聘,對嚴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凡被招聘人員,需在相應工作崗位工作滿5年后方可流動。
5、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6、本次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按照市直公開招聘的信息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否則后果自負。
山海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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