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
請你于2013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7時30分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建德市公安局一樓大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橋南法院路2號)集中,前往體能測評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請自備運動鞋(不允許穿釘鞋)、運動服等體能測評需要的用品。
不按規定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自動放棄。自動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另外,體能測評合格并且能夠入圍面試的考生,接受資格復審。
接受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學生證和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報考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大學生“村官”除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報考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考生提供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需與報名時一致。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建德市公安局
二О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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