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石獅市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獅委〔2012〕69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年齡要求: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符合報考條件;已被石獅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聘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報考人員經聘用后,須在我院服務5年以上。
二、招聘職位及要求
詳見《2013年石獅市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本科及大專批次)》(詳見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方法、時間和地點
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同時,已參加2013年1月13日石獅市醫院赴福建醫科大學校園招聘會報名的考生可不再重復報名,但須再次確認報考意向(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報名時間: 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9:00-17:00
咨詢電話:0595-88504590。18060078120
現場報名地址:石獅市香江路812號石獅市醫院行政樓8樓會議室。
(二)報名所需材料
1.如實填寫的《報名信息表》(現場領取)1份;
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相片3張;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有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未就業的畢業生須再提供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執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任職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符合招聘職位具體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屬國內院校和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2.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臨床醫學”專業是指醫科大學(學院)的“臨床醫學”專業,均為西醫(不含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
3.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錄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資格審查及準考證核發
根據報考條件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審查報考者的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核發準考證。準考證發放具體事宜將以電話或郵件形式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