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知識也屬于與公務員實務工作聯系最緊密的知識體系中的重要一支,一個合格的公務員必須具備最基本的管理常識,這樣才更有助于公務員在工作中正確地行使職權、履行義務。公務員考試中的管理常識一般來源于行政管理當中的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府機構、行政領導、行政管理過程、公務員制度等基本內容。因此,考生對以上主要內容應悉心掌握。靠墊精講與真題擴展
政府職能
政府職能,亦稱行政職能,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職能的主要內容是管理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政府職能的實施主體是政府機構。政府職能實際是由各級政府國家公務員的工作來實現的,但國家公務員本身并不是政府職能的實施主體。
二、政府的層級職能
(一)中央政府專有職能
中央政府專有職能,主要是管理國家事務和全國性公共事務,如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發行貨幣、宏觀調控、全國性基礎設施建設及與之相應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支付等。
(二)地方政府專有職能
地方政府專有職能,主要是在維護國家利益和中央權威的前提下管理地方性公共事務,如對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施區域調節與管理,舉辦地方公益事業、征收地方稅賦及與之相應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支付等。
(三)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的職能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的職能,主要是指有些公共事務涉及國家整體利益,但由地方政府具體實施比較有效,則應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一一般由中央政府制定全國統一的法規政策,由地方政府負責實施。與之相應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撥付等則由中央和地方分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