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江蘇省的招生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公有民辦二級學院全日制普通類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南京工程學院康尼學院
學校代碼:1814
學校性質:省屬普通高校
辦學性質:公有民辦二級學院
學校層次:本科
校址1:南京市江寧區竹山路181號
校址2:南京市江寧科學園弘景大道1號
第四條、南京工程學院康尼學院是2002年經江蘇省政府批準成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隸屬于南京工程學院。位于風景秀美、人文薈萃的歷史文化名城“六朝古都”——、南京市。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五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的要求進行擇優錄取。
第六條、非外語專業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七條、普通類考生報考南京工程學院康尼學院的理科和文科專業,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1B1C(含1B1C)以上、必測科目等級須達到4C(含4C)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
第八條、普通類考生的錄取采用等級級差法排序,即將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將考生投檔分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在此基礎上,根據對選測科目的要求,按照專業志愿級差2分的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當折算后的考生分數相同時,則按數學、語文、英語三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等級級差加分辦法如下: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等級,分別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第九條、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電氣類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十條、加分與降分政策按照省招委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以及書籍費等費用。學費每生每學年13000元。
第十三條、學校介紹、專業介紹、獎助貸困補政策等詳細情況見南京工程學院網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四條、康尼學院本科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任務且成績合格者,畢業時頒發南京工程學院具印的畢業文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工程學院學士學位。
第五章、招生咨詢
第十五條、南京工程學院康尼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5-86118008、86118009、傳真:025-86118600
聯系地址:南京市江寧科學園弘景大道1號
郵編:211167
電子信箱:zsb@nji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njit.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njit.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在南京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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