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環境監察大隊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協管員)6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環保事業,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具有海寧市戶籍的人員(以2013年6月24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3、18-35周歲(1977年6月24日至1995年6月24日期間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監察、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專業,有駕照優先。
一、報名地點、時間
1、報名地點為:海寧市行政中心2號樓4樓海寧市環境保護局會議室
2、報名時間:2013年6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請提供報名表一份(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兩張),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畢業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聯系電話:87287859 聯系人:陸女士
三、考試方法
1、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5倍(含5倍)的,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期間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如果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5倍的,直接進入面試,綜合成績等于面試成績。
2、筆試、面試由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聘用
被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監督電話:87288469
海寧市環境保護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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