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湖南省政協機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崗位需要、專業對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與實施
選調工作在省政協黨組領導下和省委組織部指導、監督下,由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紀檢監察室組織實施。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勤奮敬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四、選調崗位、計劃、專業及要求(見附件1)
五、選調程序及實施步驟
1、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3年6月24日到6月30日,報名者攜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并填寫好《2013年湖南省政協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到湖南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1204、1205房報名,或將有關資料傳真至湖南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
2、資格審查
湖南省政協辦公廳根據個人報名資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于7月2日在湖南政協網上公布符合參加考試資格人員名單,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及地點。
3、考試
由湖南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統一組織考試,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注重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公文寫作及相關專業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組成,綜合筆試與面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進行體檢和考察。
4、體檢
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如體檢不合格,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5、考察
根據德才兼備原則,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6、審定和公示
體檢合格后,報經省政協黨組研究,確定選調人選,如選調職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并在湖南政協網上對選調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7、調動
公示無異議的合格人選,由省政協辦公廳實行為期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人選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六、有關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及規定程序執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聯系人:冒艷萍
聯系電話:0731-8430754684307545
傳真:0731-8430754584307556
附件:
《2013年湖南省政協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來源于湖南領導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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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協辦公廳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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