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省市有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易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200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通知》(易機編〔2009〕5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09年易門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0人,其中:中小學英語教師6人,小學教師14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易門縣戶籍;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到易門縣人才服務中心報到未就業的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服從組織安排。
3、身體健康、心智健全,具備從事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4、上年度被聘用不服從安排者不得報考。
三、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進行。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09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地點:易門縣人才服務中心(象山路16號),聯系電話:4967669。
3、報名辦法:按所公布的崗位數分崗位報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并交近期彩色五分照片3張,交筆試報名費每人80元,若進入面試者每人另收取面試費80元。
4、資格審查:由縣監察局、縣人事勞動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5、2009年8月7日到易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及聘用辦法
按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達到3:1才能開考。若英語教師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達不到3:1,則招聘崗位數按3:1依次遞減,所減少的招聘崗位數并入小學教師崗位進行招聘。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1、筆試:滿分100分,按70%記入考試總分。筆試成績公示及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8月13日在縣教育局公示欄內公布。
(1)筆試內容: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為相對應初中、小學英語專業知識(不指定教材);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為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專業知識,分值各占50分。
(2)筆試時間: 2009年8月10日上午8:30—10: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后,若對成績有疑問的,應于公布的次日提出書面查分申請,查分辦法按高考查分辦法辦理,過期不予辦理。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的1:2確定面試人員,若各崗位出現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按30%記入總分。成績于當天公布。
(1)面試內容:教師基本功、說課。說課內容依據畢業生所報考的崗位分別確定。
(2)面試時間: 2009年8月15日上午8:00。
(3)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3、擬聘人員的確定:根據所設崗位,按筆試、面試合成的總成績,從高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若出現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者,加面試確定。
4、體檢:由縣教育局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即可聘用。若出現體檢不合的,所缺崗位人員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體檢時間:2009年8月18日上午8:00。
5、根據考試和體檢,對擬聘用人員在縣教育局和人事勞動局公示欄內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6、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報考人員若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取消聘用資格。
7、聘用及管理:考試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一年,工資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后不按時限要求到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所缺崗位人員按考試成績依次通知體檢遞補。
六、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在易門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縣人事勞動局負責組織實施,在縣人大、政協、組織部、監察局等部門的直接參與和監督下進行。
七、未盡事宜由易門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易門縣人事勞動局 易門縣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