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我省“百人計劃”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學院發展水平,根據《關于2013年度山西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晉組通字〔2013〕21號)文件精神,學院2013年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一、引進人才的條件
(一)創新人才
1、取得海外博士學位;
2、年齡不超過55歲;
3、每年至少回省內一次,連續服務年限不少于3年,三年累計在省內工作不少于6個月以上;
4、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職務以上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二)青年項目人才
1、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內;
2、引進后全職來晉(回省)工作(納入體制內正式員工);
3、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機構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經歷(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的,應在海外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4、回國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知名企業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
5、為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
6、對在海外攻讀博士期間已取得國際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生,或其他突出成績和發展潛力的,可以破格引進。
二、引進人才的待遇
根據《山西“百人計劃”專家服務與管理辦法》(晉組通字〔2012〕99號)規定,引進人才可獲得如下待遇:
1、高校和科研院所創新人才全職引進的,納入體制內正式工作人員,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工作和生活補貼、其中40萬元作為科研設備購置和工作支助;短期內引進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工作和生活補助,用人單位需配套50萬元的科研設備購置或科研資助;
2、青年項目人才全職回省(來晉)工作,納入體制內正式工作人員,給予50萬元資助,主要用于引進人才的薪酬、交通、安家等費用;用人單位需配套一定的科研設備購置或科研資助。
三、引進人才的聯系辦法
誠請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與學院組織部(人事處)聯系。
聯系電話(傳真):0350-3043705
聯系人:王老師 張老師
電子郵箱:xzs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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