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區事業單位發展需要,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的有關規定,中共荔城區委組織部、荔城區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莆田市荔城區2013年度公開考試聘用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全區計劃聘用46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參加招聘單位共有27家,招聘崗位39個,計劃聘用人數46名,其中機關工勤2名。招聘的具體崗位、條件等見附表《莆田市荔城區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應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的,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層次、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
1、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莆田市戶口”是指2013年8月1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市的報考者、莆田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市報考者。
4、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指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 。
5、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類”的,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類”下所有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原則上考生的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相吻合。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一學歷(位)報考。
6、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7、在職人員應征得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由有權對外行使職能的機構出具證明;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必須在面試資格復查時提供,否則取消相應資格,其空缺的崗位概不遞補。
8、招聘崗位中注明為全額事業是指工資、福利由財政負擔。
9、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10、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政策(含筆試加分和專門崗位報考)。
11、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和服務期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錄(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工作人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和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可直接通過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以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方式報名。
(一)、網上直接報名
1、報考崗位查詢。報考人員可以在2013年 8月1日后通過莆田市荔城區公務員局網站(www.lcqrsj.com)和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查詢。報名前請認真參閱招考通告。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莆田市荔城區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專業條件見《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召開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
2、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8月1日至8月8日登錄上述網站,如實完整準確地提交個人信息和一張規格200K以下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并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將無法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系統于8月9日下午5時關閉。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銀聯在線支付報名費(應在報名前事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相關業務可咨詢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請考生認真核對崗位條件,確認準確無誤(特別提示:請核對自己的專業名稱是否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相吻合)后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資格以面試前的書面材料審核為準。
3、資格初審:報考者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8月1日8:30至8月8日17:30,隨后資格審核系統關閉。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考生申訴時間截止8月9日上午10點。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在2013年10月1日前退還報名費。
4、下載準考證:報考者于201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登錄上述報考網站,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退還報名費,同時不允許進入考室。
(二)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除報名費。有關報考人員應先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8月29日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城鎮低保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荔城區公務員局辦理手續,退回報名費。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招聘人數為1人以上的崗位,如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則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予以開考,并統一對外公布。不開考崗位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愿意改報其它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將允許其改報一次,不愿意改報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2、筆試科目、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省情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荔城區組織、人事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參加考試者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兩證不齊全的不予入場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
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本次筆試地點設在莆田市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5、辦理加分。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符合《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等3個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定(具體內容見附件3)的考生可向區公務員局提出申請。擬加分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成績查詢請登錄荔城區人民政府和荔城區公務員局網站;
成績公布:成績公布前由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劃定合格線。成績將在市公務員局、荔城區人民政府信息網、區公務員局網等有關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人員中按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棄權面試或資格審核不符合產生的空額應從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如個別崗位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則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2、進入面試階段時,由區組織、人事部門聯合負責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時間一般安排在面試前15天左右。進入面試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放棄的,予以該崗位合格線以上按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中放棄的或經資格審核不合格的面試空額不再遞補)。面試對象(含遞補面試對象)已確認(已領取面試證)面試,但面試當天放棄參加面試的,面試空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當資格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由區組織、人事部門裁定。
在嚴格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組織、人事部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審核的嚴肅性。
3、面試辦法:
參照招考公務員結構化面試方法。
4、面試評分: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委隨機抽調7人組成,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
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面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在荔城區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
面試的具體事項屆時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
報考者的各科目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面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共100分。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經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實行(部分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報考者或招聘機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生應配合及時調取個人檔案。
八、聘用、遞補
招聘機關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在荔城區人民政府、區公務員局等相關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同時發放聘用通知書(作為今后人員流動及辦理工資的依據之一),之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聘用(時間從試用期算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擬聘用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咨詢和監督
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zp.fjkl.gov.cn)、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www.ptrs.gov.cn)、荔城區公務員局網站(www.lcqrsj.com)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4-6903992。
監督投訴電話:0594-6903990
未盡事宜由荔城區委組織部、荔城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2013年莆田市荔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加分政策文件
①《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
②《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
③《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
中共荔城區委組織部 荔城區公務員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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