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建設部《注冊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協會、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及機關、企事業單位房管處:
全國建設類一級資質培訓機構——建設部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根據建設部、人事部[2005]9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實行職業準入制,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持證物業管理師,并憑此辦理物業管理企業注冊、資質評定、資質年審和物業管理創優達標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規定,國家建設部和人事部聯合推出《注冊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制度,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應當由物業管理師擔任,物業管理項目管理中的關鍵性文件,必須由物業管理師簽字后實施。這從法律上確立了物業管理師的地位和物業管理企業配備相應數量的物業管理師的重要性。2007年第三季度進行全國第一次“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頒發由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證書 》。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另外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經濟師職務。應廣大物業管理企業的要求,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決定于2007年舉辦《注冊物業管理師》考前培訓班,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物業管理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及部門負責人;
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主要負責人;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門相關工作人員。
二、申報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物業管理師》考前培訓: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其中從事物業管理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培訓內容:
1. 共四門課程:《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物業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共計72個課時。
2. 考前串講為贈送項目,與培訓分開進行,串講將于考試前一個月內由培訓中心統一組織進行。
四、培訓時間與地點:
2007年5月18日—5月29日,廣州市(18日全天報到)具體培訓地點另行通知。
2007年6月18日—6月29日,深圳市(18日全天報到)具體培訓地點另行通知
(詳細課程安排,以開課時的課程表為準)。屆時組織持有“物業管理師師資培訓合格證”的教師進行授課和考前輔導。
五、培訓費用:
1. 培訓費:800 元 / 科(含教材、參考資料并贈送當年本科目的考前串講),共計:3200元,學員可以根據本人需求任選科目參加培訓。
六、團體優惠辦法:
請各相關單位積極組織報名,組團10人以上者,免領隊1人培訓費。
七、報名辦法:
各單位確定參加人數后,請用正楷填寫清楚報名表回執傳真至我中心物業培訓班報名處或通過郵局寄到:北京市海淀區上地西里頌芳園4號樓311室 郵編:100085我們收到報名回執后,將在開班前7天以傳真形式把報到通知書、詳細日程安排傳真至報名學員,并告知報到有關事宜。也可電話直接報名。
聯系電話:010-82771658 82772858 87176653
聯 系 人:韓麗珊老師
八、其它:
1、請攜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
2、收到此通知可轉發下屬單位,復印有效。
3、會務組統一安排食宿,幫助預定返程始發車、船、機票, 以上費用自理。
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
二00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