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前期報名情況,為了更好地使用招聘指標,經研究,現將8月30日發布的《九龍坡區2013年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事宜補充如下:
一、村、社區書記、主任任職條件要求作如下調整:
1、截至2013年9月3日,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須在九龍坡行政區域內任同一職級時間滿2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累積計算任職年限。
2、主城區擔任區級以上黨代表(人大代表)或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社區居委會書記及主任,經區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以參加招聘考試。
二、報名時間延長至: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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