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接收校內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請人除滿足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的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要求:
1.所在本科院校獲得推免權。
2.申請推薦免試的(碩士)專業,必須是按照國家規定允許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科專業并符合相應專業報考條件(請查閱教育部文件《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三個專業學位類別(領域)不接受推免生。
二、申請材料
所有推免生均須在規定期限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中南民族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一份,須由本科所在學校相關部門加蓋公章。
2.大學一年級至三年級成績單一份,須由本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
3.非英語專業學生需提供大學英語四、六級等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一份(須由本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英語專業學生需提供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一份(須由本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
4.各種獲獎證書、出版物、科研活動說明書復印件各一份,須加蓋本科所在學校相關部門印章。
5.本科所在學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現鑒定材料一份。
6.《中南民族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個人陳述》(附件2)一份。
7.《中南民族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專家推薦信》(附件3)三份——僅限于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申請人。
8.本科所在學校錄取花名冊(申請人姓名所在頁碼)復印件一份(須加蓋本科所在學校招生部門公章)。
9.《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須經省級主管部門核查、蓋章)。
三、接收程序及時間
1.2013年10月9日至18日
(1)推免申請人向我校有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學院審核申請人的書面材料,確定復試學生名單。
(3)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學院對推免申請人進行復試,計算綜合考核成績后將擬接收人選名單送交研招辦,研招辦匯總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未經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申請者不得錄取。復試工作按照我校2013年碩士生復試辦法執行。
2.10月18日至27日,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擬接收的推免生名單。
3.10月27日,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擬接收推免生寄發接收函。
4.2013年10月27日至31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填寫報考信息。
網上報名所需驗證碼由本科所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本校接收)或教務部門(外校接收)發放,并在本科所在學校考點報名。
5.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本科所在學校碩士生報考點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未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其他事項
1.學術型各專業接收校內推免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名,各專業必須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考考生。
2.在2014年6月份寄發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對擬錄取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本科所在學校按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1)完成本科所在學校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教學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本科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取得擬錄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成績達到及格以上。
(4)自取得推免生資格之日起未受過任何處分。
(5)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前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
(6)精神、身體狀況符合國家招收碩士研究生健康標準。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初試(如參加考試,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考生),也不再參加我校組織的統考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4.按照國家規定,從2014年起全部研究生實行收費。學校將按照國家和湖北省的規定收取學費,并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資助學生學習,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還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5.投訴、申訴
我校研招辦負責推免生接收階段的投訴或申訴,重大問題由學校紀委、監察處受理。
投訴、申訴電話:
研究生院 027-67843396
監察處 027-67842644
中南民族大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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