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編辦《關于開展小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新任教師專項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83號)精神,結合我縣小學教師隊伍現狀,經永泰縣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務員局核準,2013年度我縣決定專項招聘小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新任教師15名。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二)資格條件
1978年11月15日后出生,2013年11月15日前獲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
小學英語崗位: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英語專業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英語專業的畢業生。
小學信息技術崗位: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計算機教育專業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專業的畢業生。
三、招聘辦法及筆試、面試
1.招聘辦法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擇優聘用的辦法。
(1)新任教師應聘對象須參加全省統一公開招聘考試。
(2)全省統一考試報名以縣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只報崗位不報單位,并依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選擇聘用單位。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及繳費辦法。
(3)招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需達1:3比例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則減少相應崗位招聘數。
2.報名時間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0日-11月27日。
(2)報名辦法:應聘者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專欄)進行報名,并繳交報名費。省教育廳報名聯系電話0591-87091309。
(3)考生應于12月9日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
(4)考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密碼等個人報名信息。
(5)初審確認時間(含未受理申訴):2013年11月20日至27日
3.筆試
(1)筆試時間及科目:2013年12月15日,12月14日下午考生可以熟悉考場。
(2)卷面成績以100分計。“教育綜合知識”是每位應聘者必考科目。專業知識共有29類(見目錄),應聘者應選擇其中一個相應專業參加考試。
(3)筆試地點:福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12月30日起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eeafj.cn)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5)考試大綱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上查詢。
(6)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大綱“時事政治”模塊中的“國內外重大時事的時段”為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考生可通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查詢。
(7)筆試綜合成績設合格線,合格線視考試情況確定,低于合格線不得進入面試。
4.面試
(1)面試工作委托福州市統一進行或由我縣教育、人事、監察等部門共同實施(屆時視福州市情況而定)。
(2)參加面試人員:以實際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擴大數末位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按與考人數參加面試,棄權面試的空額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復核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張、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報到證、報考崗位的相關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的相關證書、資格證明均需在招考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2013年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未領證書者,憑成績單參加復核)。
(4)面試內容:現場編寫教案、課堂片斷教學(含專家提問),相關學科還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具體年級、教材屆時公布。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體檢
根據招聘的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的綜合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其中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未達要求的不予聘用。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體檢不合格的,則按同專業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者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實施,并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集中統一體檢。
五、公示
各招考的崗位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定聘用單位。同崗位綜合成績相同者依據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筆試成績又相同者依據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的,在該專業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擬聘人選及聘用單位確定后,結果在縣政府、縣教育局、縣公務員局政務公開欄、永泰教育信息網站公告欄上公示。
六、聘用人員待遇及違約責任
1.經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人員應于十五日內到永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到,辦理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實行人事代理,代理辦法按榕人綜[2003]11號文件執行,并享受招聘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3.應聘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按期轉正。
4.違約責任:應聘人員在永泰縣服務期為五年以上。因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滿的服務年限每年10000元賠付違約金。
5.聘用人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永泰縣教育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永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91-24859326
永泰縣公務員局:0591-24832425
附件1:2013年福建省永泰縣小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教師招聘計劃表
永泰縣教育局 永泰縣公務員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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