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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和中等專業藝術體育學校招生考試細則
來源:巴中教育網 閱讀:1576 次 日期:2013-11-20 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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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根據教育部和我省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以下簡稱藝體招生)的有關規定,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體招生的專業考試仍實行“省招考委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辦考院校負責”的管理體制,專業考試實行“統一設置考點、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卷計分”的工作原則。

為進一步規范藝體專業招生考試的考務工作,切實做到“程序規范、過程透明、管理科學、組織有序”,現結合我省藝體招生省級統一專業考試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二、專業考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在省招考委的領導下,省教育考試院設立四川省普通高校藝術體育招生專業考試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類專業考試工作。下設美術、音樂、表演編導、體育類專業考務辦公室。四川省美術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師范大學,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表演編導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大學,體育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成都體育學院。承擔專業考試任務的高等院校和市州考點,要加強對專業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成立由校(院)或市州招考委領導牽頭的專業考試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精心做好專業考試的各項組織工作。各考點應成立專業考試紀律檢查小組,按相關程序和要求及時處理考試過程中的違紀事件。

1.專業考試委員會及其成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項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招生紀律。

(2)負責藝體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評分標準和計分辦法的審定。

(3)嚴格按照藝體招生專業考試標準,負責專業考試成績評判仲裁。

(4)審議參加專業考試的主考和評卷教師資格。

(5)指導和督查各類專業考試工作。

2.各專業考務辦公室的職責

(1)依據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定,擬定招生簡章。

(2)按時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缺考庫、原始成績庫等信息庫。

(3)負責本類專業考試的命題、制卷及其保密和收發保管工作。

(4)負責本類專業考試的組織管理,安排專業考試考務工作。

(5)負責制定本類專業考試的考場規則及注意事項。

(6)負責本類專業考試筆試科目的評卷組織管理工作。

(7)負責對本類專業考生專業成績的登記、統計、保存、上報、查詢工作。

(8)協助省教育考試院做好本類專業考試的命題及其安全保密工作。

(9)負責做好本類專業考生信息與成績數據的整理和上報工作。

(10)負責解答本類專業考試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調查上報本類專業考試的違紀舞弊行為。

(11)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3.各專業考點的職責

(1)負責組織、管理本考點的藝體招生專業考試工作。

(2)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負責處理并及時上報藝體招生專業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

(3)負責維護考點與周圍環境的考試秩序,禁止非考試工作人員、非考生進入考場,安排好各種車輛的停放、管理;負責考試期間發生治安事件的協調處理,確保藝體專業考試順利進行。

(4)根據藝體招生專業考試的要求,準備藝體專業考試場地、器材的配備和管理,按考試科目、時間和要求作好準備。

(5)考前對考點工作人員及主考、評卷教師進行培訓,使其掌握四川省藝體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和本《細則》,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增強紀律觀念和工作責任感,明確任務和分工,掌握考試評分標準,做好思想上、組織上、考務上的準備。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6)按要求設置專門的公告欄,將有關考試規定、考試紀律、考試要求等進行公告。

(7)負責考試程序、日程的編排,組織考生應考;負責選派監考及考務工作人員、試卷領送、保管和保密工作;負責組織主考、評卷教師對考生進行筆試科目考試和面試科目考試。

(8)負責本考點的考生信息及數據的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9)負責處理本考點考生的來信來訪工作,解答考生對專業考試提出的疑問。

(10)負責本考點的安全保密工作,調查上報專業考試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三、宣傳工作

各專業考務辦公室、招生學校應在專業考試前,及時在報紙上刊登招生宣傳資料,公布各院校招生的專業考試現場確認時間、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等事項,應將招生簡章(簡介)和專業介紹等宣傳材料送(寄)至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各級招考辦要加強對藝體招生的宣傳和本地區的生源組織工作,指派專人負責信訪工作,為考生和家長提供良好的服務。各招生學校在專業報名及考試期間不得在考點內進行宣傳活動。各考點在考試現場懸掛、張貼統一的宣傳標語,標語內容如下:1.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某類專業考試考點;2.熱烈歡迎廣大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某類專業;3.報考某類專業,獻身藝術(體育)事業;4.祝參加某類專業考試的廣大考生考出優異成績;5.誠信考試 公平競爭 積極拼搏 考出水平等(各考點根據自己考點的具體考試類別,將標語填寫完整)。

四、專業考試命題原則和評分標準

命題范圍不得超出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范圍,克服模式化和概念化,重在考查考生的專業基本素質。

評卷計分要力求科學、準確、公正,避免主觀性和隨意性。各考試科目評分標準由專業考試委員會根據各類專業特點制定,主考和評卷教師須嚴格遵照執行。

五、試卷(題)安全保密

各類專業試卷(題)在考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各專業考務辦公室、考點和招生學校應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印發的《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4〕2號)和省招考委印發的《四川省教育統一考試安全保密管理辦法》(川招委〔2004〕32號)。

試卷(題)分袋密封,加蓋密封章,嚴防泄露。考試前兩天,各考點選派專人(2至3人,并配備至少一名武警或公安隨車押送)、專車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題),核對準確后,由負責人簽字辦理交接手續。試卷(題)到達考點后,應再次清點數目,無誤后將試卷(題)存入保密室,做好記錄,按規定安排人員晝夜值班看守。

各考點從事試卷(題)保管、保密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試卷(題)在啟用前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擅自啟封,違者依法懲處。若發生試卷(題)失泄密事件,須立即逐級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擴散。

六、信息管理

各專業考務辦公室和考點應成立信息管理小組,組長是專業考試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由考務辦公室(考點)負責人擔任。信息管理小組要負責專業考試過程中所有信息(包括考生信息、成績數據等)的采集、整理、匯總、校驗、交接、存檔、上報工作。

信息管理小組要明確專業考試過程中涉及到信息使用的各相關崗位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設置專職信息管理人員,制定信息的使用及管理辦法,嚴格按規定實施。

專業考試成績的采集是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各類成績的合成必須兩人操作,簽字備查,不得漏登、錯登,合成后應采用校驗程序對登錄結果進行正確性檢驗。

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屬于階段性保密信息,在省教育考試院未公布前,各考務辦公室或個人不得擅自泄露。對擬上報的數據信息,在上報前必須由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對擬上報數據進行正確性和規范性檢驗,確認準確無誤并由考務辦公室(考點)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時上報。

七、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分值及要求

1.美術類專業

美術類專業:①素描100分,②色彩100分,③速寫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專業

1.音樂理論、作曲類專業

(1)藝術史論專業:①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20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②藝術理論常識200分[參考書目:彭吉象、張瑞麟編著《藝術概論》(上海音樂出版社)]。

(2)視唱練耳專業:①視唱練耳(一)200分;②和聲知識10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鋼琴演奏100分(自選曲目一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樂器演奏6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歌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⑤器樂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的主題創作一首器樂曲小品,樂器種類不限)。

(4)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鋼琴演奏6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樂曲一首,巴赫二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指揮法200分[樂隊指揮:指揮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某樂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揮:指揮合唱曲兩首,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某樂章(曲目自選,自帶曲目錄音帶或雙鋼琴伴奏人員)]。

(5) 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20分;②樂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③歌曲創作16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

(6)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60分;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12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③中外音樂常識220分[參考書目:1、俞人豪等編《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人民音樂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人民音樂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試范圍: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僅限漢族音樂部分,中國音樂史僅限近現代音樂史部分,西方音樂史僅限古典主義、浪漫主義部分]。

(7)公共事業管理(文化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制作、文化創意產業、文化產業管理、公共藝術管理)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 (二)100分;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30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

(8)鋼琴調律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100分[演奏(鋼琴、西洋管弦樂器均可)自選樂曲一首];③鋼琴與鋼琴調律基本知識200分(參考書目:張琨著《鋼琴的調律及維修》,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9)提琴制作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音提琴均可)自選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③提琴與提琴制作基本知識200分[參考書目:(英)克里斯•約翰遜,羅伊•考特諾爾著《小提琴制作藝術》,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音樂學類專業

(10)音樂學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15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15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3.音樂舞蹈類專業

(11)音樂舞蹈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5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5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④舞蹈綜合素質30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時間2至3分鐘;軟開度、彈跳測試)。

4.音樂表演類專業

(12)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合唱、音樂劇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至兩首)]。

(13)民樂(二胡、笙、嗩吶、竹笛、琵琶、揚琴、柳琴、古箏、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4)鋼琴、鋼琴伴奏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鋼琴演奏400分[演奏車爾尼740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回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5)手風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手風琴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復調樂曲可作為自選樂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6)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演奏(鋼琴、電子鋼琴、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中外樂曲均可,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7)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木笛、薩克斯)、管樂修造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管樂(不含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樂曲限外國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爾、維瓦爾第、巴爾桑提作品)]。(報考管樂專業的考生可兼報管樂修造專業,管樂修造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管樂專業相同)

(18)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弦樂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各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豎琴:演奏音階、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難度練習曲》或《Bochsa(伯薩)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古典吉他:演奏音階、雙音、輪指練習曲各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9)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0)聲樂(通俗唱法)、流行歌舞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

(21)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薩克斯管、流行鍵盤]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可按‖:4+4:‖方式重復);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流行鍵盤:演奏(鋼琴、合成器、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歐美、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樂器:演奏音階、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各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3.表演編導類專業

(1)影視戲劇表演類專業:①語言(自我介紹;自備作品脫稿考查:詩歌、散文、寓言、臺詞、小說片斷等任選一種體裁);②聲樂(自備歌曲一首:美聲、民族、通俗、原生態唱法不限);③形體(舞蹈、武術、體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題表演)。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400分。

(2)播音與主持類專業:①朗誦(自備作品背誦:現代詩歌、散文、寓言、臺詞、小說片斷任選一種體裁,時間在2分鐘之內);②普通話水平(指定作品朗讀);③命題即興評述(考生抽題后評述,時間在2分鐘之內)。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3)舞蹈類(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專業:①面試[A.目測外形 B.語言表達(自我介紹)];②基本功測試(A.柔韌 B.旋轉 C.彈跳 D.技巧展示);③藝術素質(A.摹仿 B.即興表演);④藝術表現力[自備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伴奏帶(限單曲CD)]。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400分。

(4)時裝表演類專業:①面試[A.基礎條件測試(骨骼、身材、皮膚、發質、五官、臉型、手型、腿型、牙齒、儀態) B.語言表達(自我介紹)];②基本測試(身高、體重、三圍、肩寬、比例);③藝術素質[A.步態(在規定路線上自然行走) B.音樂節奏感 C.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轉能力)];④藝術表現力[A.藝術特長展示(聲樂、器樂、小品表演等) B.鏡頭感(鏡頭前表現力及上鏡效果)]。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400分。

(5)戲曲表演(川劇)專業:①面試[A.目測外形 B.語言(自我介紹、自備川劇臺詞片段)];②唱段[自備川劇唱段或歌曲一首(美聲、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體[A.戲曲身段、形體(舞蹈、武術、體操不限) B.基本功測試(1.柔韌 2.技巧展示)];④表演[自備川劇片段表演]。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400分。

(6)編導類專業(含廣電編導、導演、戲劇影視文學、影視制作等):①編寫故事(筆試);②編導創意(節目與廣告創意、聲畫組合等。考生抽題后口試,時間在3分鐘以內)。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5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二)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項目、分值及要求

1.考試項目:體育考試分身體素質考試和專項技術考試兩部分。身體素質考試有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三項,考生均須參加。專項技術考試由考生在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欄(男)、100米欄(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鉛球、鐵餅、標槍、體操、足球、籃球、排球、武術(套路)、游泳、藝術體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2.考試項目分值: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身體素質(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三項滿分為60分(各單項滿分為20分),專項技術滿分為40分。凡專項技術考試成績(田徑、游泳除外)達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須參加由考點組織的復試,其成績以復試為準,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專項技術成績無效。

3.考試評分標準:身體素質和專項技術考試均按2011年修訂的專業考試的標準和辦法執行(考生可登錄www.四川省教育考試院.cn或www.zk789.net查詢)。

八、專業考試考前準備

1.各考點要做好考場安排。考場應安全、安靜,通風、采光。配備的桌椅要整齊。考場內除必備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有可能影響考試的物品和字跡。

2.各考點應設置臨時醫務點、考生休息點、考生領隊休息點、考生咨詢處、飲水處等場所,考場周邊設置明確的警戒線。按各專業考試特點,準備草稿紙、漿糊、錐子、小刀、粉筆、紙張等消耗品。宣傳標語、考試地點及考試場地的路標、考生須知、《考場規則》、考試流程及安排等應擺放或張貼在醒目的位置,以方便考生閱讀和熟悉考場。

3.各考點要與當地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協調,做好考點的交通安全、食品衛生、醫療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4.美術類考點應對考試所需的供水、模特等具體事項做好準備。體育類專業考點應提前做好場地、器材的準備工作,引導考生提前到考點熟悉考場和考場規則,讓考生知曉檢錄時間、地點等。音樂類考點要對考試所使用的鋼琴進行調律、檢查。對需使用視聽設備的考點,如音樂類考點練耳考試應提前對視聽效果進行檢查、試看、試聽,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更換,同時配備備用視聽設備備用,考試期間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確保視聽設備的正常運行。

5.考務工作人員應提前兩天到達考點。報到后,組長應立即將住址、工作地點(包括電話號碼、聯系人姓名等)和報名現場確認地點、考場所在地報告省教育考試院和所屬招生學校,同時還應與當地招考辦取得聯系,請他們給予支持配合。

6.若現場確認地點、考試地址臨時有變動,考務組應及時在原定的報名考點和主要街道、車站、碼頭等處張貼更改公告。

7.做好專業考試中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偶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九、普通高等學校藝、體類專業招生報名

藝體類考生報名分文化考試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兩次進行,均實行網上報名。

(一)文化考試報名

文考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三個階段。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于2013年10月11日8:00至14日18:00,自行登錄各市州招考辦指定網址,按報名網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輸入的內容應真實、準確,“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為準”。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個人信息。

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于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17:00進行網上報名的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考生本人持《身份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到縣(市、區)招考辦進行核實,同時考生需對本人的基礎信息進行認真核實,一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不得更改。因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經確認,考生的報名無效。考生在經過所在縣(市、區)招考辦報名資格的核實和確認本人基礎信息無誤后,由縣(市、區)招考辦負責用電子數碼攝像系統為考生采集圖像信息并簽發《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縣(市、區)招考辦必須仔細核對《報考證》上的考生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準確,考生照片是否清晰,《報考證》是否蓋章并塑封,若有錯誤應立即糾正,否則將會影響考生專業考試及錄取。

3.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應于2013年10月22日8:00至24日18:00登錄報名網址進行藝體類文化考試網上繳費,凡未辦理藝體類文考報名及繳費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藝體類專業報名考試及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負責。

4.藝術體育兩類專業考生不得相互兼報,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報考。個別體育院校近年來開辦了藝術類專業,考生若報考這類專業在報名時只能選擇藝術類。

5.美術類專業今年繼續實行分片區集中進行專業考試。成都市、雅安市、阿壩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須在成都考點參加專業考試;遂寧市、南充市、廣安市的考生必須在南充考點參加專業考試;自貢市、宜賓市的考生必須在自貢考點參加專業考試;攀枝花市、樂山市、眉山市、涼山州的考生必須在樂山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的考生必須在綿陽考點參加專業考試;達州市的考生必須在達州考點參加專業參加專業考試;瀘州市、內江市、資陽市的考生必須在內江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巴中市的考生必須在巴中考點。各縣(市、區)招考辦要在考生確認基礎信息時提醒考生注意并加強指導考試。

6.各縣(市、區)招考辦報名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藝術體育類考生確認的考生基礎信息校對無誤后賡即上報,由各市州招考辦于2013年10月28日17:00前用電子郵件傳送到省教育考試院。

7.各市州招考辦應對網報及現場確認所使用的軟硬件事先做好充分的調試工作,配備專門的技術人員負責處理突發故障,以保證報名確認工作順利完成。

(二)專業考試報名

1.考生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體各類專業考試的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詳見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音樂、表演編導、體育各類專業《招生簡章》。

2.我省各類專業均實行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藝體類專業的考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繳費。報考藝體類的考生必須于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進行網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考生在規定的網報時間,自行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http://www.sceea.cn,按網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專業考試網上報名、繳費手續。未在網上辦理專業考試報名繳費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專業考試。

報考音樂類及表演編導類專業的考生在網上可選報一個至四個專業。網上報名選報專業或專項確認后,按網上提示完成報名費和考試費的網上繳費操作。網上繳費過程中,須仔細核對繳費信息中的收款單位名稱、支付金額、報考專業等內容是否正確,記下繳費訂單號并確認繳費已經成功。選報專業須一次性完成,不得補報、改報。網報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訂單無效。

3.考生網上繳費成功后,憑《報考證》、《身份證》在指定的時間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簽訂《專業考試誠信承諾書》并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美術類專業考生于2013年12月6日8:00─12:00,13:00─17:00到所對應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音樂類專業考生于2014年1月8日8:00─12:00,13:00─17:00到四川音樂學院考點進行現場確認;表演編導類專業考生于2014年1月7日8:00─12:00,13:00─17:00到四川大學考點進行現場確認;體育類專業考生根據自己參加考試的批次,第一批次于2014年4月12日8:00─12:00,13:00─17:00,第二批次于4月17日8:00─12:00,13:00─17:00到成都體育學院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音樂類及表演編導類專業現場確認分片區進行。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的考生在確認當天上午8:00至12:00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其他市州的考生在確認當天下午13:00至17:00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辦理。

4.考生在專業考點現場確認時,必須按規定認真填寫《四川省2014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在填寫“考生號”、“姓名”等欄目時,必須與《報考證》一致(不能用同音字或形近字代替)。

5.各考點應嚴格按規定驗收考生填寫的《登記表》及核查《報考證》,對符合要求的藝術類考生簽發專業《準考證》。

6.考生專業考號,由計算機自動編排(準考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藝術類專業考號按5位數編排,美術類所設多個考點,各考點的專業考號應分段編排,不得重復。

7.報考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藝術院校的考生,持《身份證》和《報考證》到省外院校設置的專業考點辦理報名考試手續。

十、普通中等專業藝、體學校專業考試報名

根據藝體中專特點,專業考試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進行(含五年制高職(專科)),報考五年制高職(專科)的考生須是當年參加初中畢業統一升學文化考試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考試形式和內容根據專業特點確定,重點考核考生是否具備學習專業的基本條件和素質。

各中專招生學校專業考試原則上應在當年的2月15日至5月15日進行。

1.考生直接到招生學校設置的專業考點報名,各類專業的考試時間、考點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2. 考生除按省規定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外,須交驗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②學籍證明(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由就讀學校開具學籍證明函),③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④升學文化考試準考證(報考中專層次的考生不提供此材料,報考五年制高職報名時尚未領證的可于6月底前補交),⑤近期一寸白色背景免冠正面頭像的同底版照片三張(招生學校未通過數碼照相的方式現場采集考生頭像信息的情形)。復印件上須考生本人每頁寫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名。

3.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必須按規定認真填寫《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五年制高職(專科)、中專招生報名及成績登記表》(以下簡稱《中專報名登記表》),考生填寫的姓名和戶口所在地應與《身份證》一致,若現用名與《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致的,只能作為“曾用名”填寫在有關欄目內。不允許因報考多個學校而改名換姓或改換正住戶口所在地的地址。

4.招收幼功類專業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核對《身份證》和驗收考生學籍證明等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收取《中專報名登記表》,有條件的學校可用計算機報名。

5.為便于計算機管理,今年我省藝體中專考生報名號均使用12位數編制,其中第1至2位數為招生年度,第3位為數字“9”,第4至8位數為招生學校代碼,第9至12位數為準考號。學校自行組織的文化、專業考試須使用相同的準考號。對同一學校設有多個考點的,各考點準考號應分段編排,不得重復。

6.實行專業初、復試的招生學校,其考生的專業準考號在初試時一次編定,復試仍使用初試時的《準考證》,各招生學校不得換發“復試證”或“準考證”。

十一、專業考試

各考點要嚴肅考風考紀,所有考務工作人員,必須佩帶標記。考試進行中主考、監考教師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串崗,未經允許不能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私自與考生、家長、帶隊教師等人員進行接觸和交談。

面試科目考生根據考點安排按時參加考試,過時不得補考。各項科目考試前,工作人員和主考人員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報考證》、專業《準考證》及照片,嚴防代考。

專業考試開始前30分鐘,主考教師和監考教師到試卷保管處領取試題(試卷)。

面試科目考試的主考教師應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做好考試的準備工作,考生由工作人員按編排順序唱名(號)進入考場。主考教師逐個核對《報考證》、專業《準考證》上的照片與本人相貌相符后,即可開始考試。音樂及表演專業考點負責人,可采取臨時通知的方式,安排各考場的主考教師不定時地交換場地。

筆試科目考試應將準考號打亂編排,考生入場后,監考教師提前15分鐘核對《身份證》、《報考證》、專業考試《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考生號,確保照片與考生本人相貌相符且準考證號碼與座位編號一致后,由監考教師宣讀《考場規則》。開考前10分鐘,監考教師當眾啟封試卷袋,逐份校對,若發現試題(試卷)有差誤,及時更換備用試題(試卷)。開考前5分鐘開始分發試卷。開考指令發出后,監考教師宣布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監考教師應在缺考試卷上注明考生姓名及準考號,同時在試卷上注明考試科目及“缺考”字樣。考試結束前15分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時間。考試時間終了,考生停止答卷,監考教師按準考號順序收回試卷(含空白試卷)。對筆試試卷,應在考務辦公室按考號順序進行密封裝訂。每個考場的監考教師應在《考場記事表》上注明試卷份數、科目和缺考生考號及人數,簽字后將《考場記事表》與試卷一起放入試卷袋加封,在每個加封試卷袋上要注明份數和科目,同時記錄密封時間,以免散失,試卷袋經保管人員驗收無誤后存放。各考點按規定時間,由考點考務負責人和保密人員送至各閱卷場統一驗收評閱。

各類專業考務辦公室應根據各自的專業特點參照上述辦法制定詳細的考試程序及實施辦法,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在專業考試過程中,若發現試卷、試題出現缺份、漏頁、錯號、印刷不清,物品受損,座位號不符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并填寫《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異常情況登記表》。

全省體育類考生分兩批在成都體育學院參加專業考試。第一批: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壩州、甘孜州的考生,4月12日現場確認,4月12日下午召開市州招考辦聯絡員會議(聯絡員只能是各市州招考辦工作人員),4月13日至4月16日考試。第二批:自貢市、瀘州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眉山市、資陽市、涼山州的考生,4月17日現場確認,4月17日下午召開市州招考辦聯絡員會議,4月18日至4月21日考試。

我省2014年體育專業考試實行電子計時和電子測距,身體素質考試項目立定三級跳遠的試跳和原地推鉛球的試投次數統一規定為兩次,專項技術中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鉛球、鐵餅、標槍6項的試跳(投)次數為三次,取最佳一次成績作為考試成績。體育專業各考試項目所需用的場地、器材要有專人負責、逐一落實,如鉛球重量是否符合規定標準、跑道距離是否符合要求、電子表是否全部更換新電池等。為減少干擾、防止作假,考生分組不分道;考試工作人員的具體分工不公布,考試時臨時抽簽確定崗位。考點要根據報考人數、場地、氣候、安全、項目特點和考生身體負擔等情況,合理安排考試日程、編排分組。考試工作人員應考前半小時到崗,檢查場地器材設施和安全措施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體育考生應在各項考試前15分鐘到達考點,每項考試三次點名未到者將取消該項考試資格,其責任自負。

十二、專業考試中對違紀事件的處理辦法及程序

在專業考試過程中,若有違紀事件發生,按照教育部第33號令及我省藝體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由考點紀檢組負責處理,處理時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發現考生違紀,應立即通知考點紀檢組,并如實填寫《考場記事表》。

(2)紀檢組接到通知后,由至少2人組成的工作小組到考場對考生是否違紀進行確認。

(3)確認違紀事實后,由違紀考生書面寫明違紀情況,并由監考教師填寫《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考生違紀情況認定表》。

(4)紀檢人員需對違紀考生身份進行確認,同時填寫《四川2014年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考生違紀舞弊通知單》,交違紀考生簽收;如果不能確認違紀考生真實身份,則可由紀檢組對違紀考生照相,并將照片貼在《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考生違紀舞弊通知單》存根上,以備查詢。

(5)考點紀檢組將違紀考生所寫書面情況、《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考生違紀舞弊通知單》存根連同違紀涉及的試卷、物品等一并交考務辦公室后逐級上報處理。

對在省專業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文化及專業各科成績,同時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十三、專業考試評卷計分工作

1.音樂及表演編導類等專業面試科目的評分由主考教師當場評定。主考教師在考前對評分標準應熟悉和掌握,在實施過程中應當先歸類分等再打分,須客觀、公正反映考生素質。每組主考教師一般不得少于3人(音樂專業按要求配備伴奏教師)。主考教師根據不同專業特點的要求,對考生全面考察后單獨記名打分,其平均成績為該考生的專業單科成績(具體辦法及細則由各專業考務辦公室制定)。在每場考試結束后,主考教師在離開考場時,將全部評分表交考點考務負責人。對考生面試的現場計分不得改動,否則作為無效分。考生所有考試成績記錄材料應由專人負責,存放在保密室內,嚴防涂改或丟失,如有上述情況發生,必須追查并嚴肅處理。主考教師出入考場時不能攜帶筆記本和紙張。

各類面試科目主考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評分情況記錄表》,以備查詢,但不得帶出考場,每場考試結束后交考點指定的工作人員送保密室存放,每場考試開考前再由專人將《評分情況記錄表》交主考教師使用。

音樂及表演編導類筆試試卷密封評閱,評卷時應采取流水作業法,由3至5名教師為一組,對同一份試卷各題分別記名打分,各題成績之和即為該考生的專業單科成績。對評分有爭議的試卷應在拆去密封簽前交專業考務辦公室經專業考試委員會審定后,方可更改分數。

2.美術類專業素描、色彩、速寫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在美術專業評卷工作中,成立評卷指導委員會,并對有疑問試卷的分值確定做最終裁定。另成立評卷工作質檢組,由2至3位專家組成,對整個評卷過程進行監督、抽查。

3.體育考試成績嚴格執行“三公布”,即每個考生每次考試完后當場口頭公布成績;每個考組每個項目考完后廣播公布成績;專業考試結束體考成績核對無誤后由省教育考試院發給考生所在市州招考辦,以接受社會、考生的監督。

由成績換算成分值的項目,在查看成績表時,采取就低不就高的辦法。身體素質三項分值和合計分值以及專項分數均保留兩位小數,體考總分采取四舍五入,保留整數。

考生在考試現場出現的問題必須在現場及時解決。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因傷、病等原因不能堅持考試或缺考者不予補測。如遇非應試考生造成的偶發事故而影響考試者,由考試領導小組研究處理,重大問題及時上報。體育考生因天氣等不可抗因素需改變考試時間安排的,由體育考務辦公室提出意見,報體育專業考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各類專業的評分辦法及實施細則由各專業考務辦公室根據專業特點擬定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執行。

5.各專業考務辦公室、招生學校的統分、計分工作全部使用計算機輔助管理,成績登錄和成績更改等關鍵環節必須有紀檢監察部門的人員全程參與,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確保考試成績真實、準確。任何院校或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更改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6.考生的專業成績,如經復查統計確有錯誤(不含評分高低是否恰當),應經兩名工作人員共同認定,報閱卷場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方可予以改正,并加蓋校對章。對私自和串通涂改者,按違反招生紀律處理。

7.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音樂學類、聲樂等專業的聲帶檢查等,各專業考務辦公室和招生學校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專業受限條款執行,在專業考試期間對考生進行檢查。負責體檢的醫生應本著對國家、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地作出結論性意見。體檢不合格考生的名單各專業考務辦公室及招生學校于4月19日前送達省教育考試院;對不能確定體檢結論的考生,應進行復查,并于5月30日前將復查結果送達省教育考試院。

十四、后續工作及簽發考生專業考試成績

專業考試工作結束時,各專業考務辦公室、招生學校應抓緊時間做好以下后續工作:

1.美術類考務辦公室應于2013年12月27日(音樂類、表演編導類考務辦公室應于2014年3月10日、體育類考務辦公室應于2014年4月24日)將考生成績數據庫、考生成績數據庫摘要值確認表、違紀舞弊考生材料送達省教育考試院。

2.各中專藝術體育學校于6月20日前將擬錄取考生的報名考試數據庫報省教育考試院。

省教育考試院于2014年3月12日(美術類專業1月6日、體育類專業5月7日)將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庫通過電子郵件下發至各市州招考辦,由縣(市、區)招考辦于2014年3月13日至14日(美術類專業1月9日至10日、體育類專業5月8日至9日)將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成績有異議可直接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于2014年3月17日至19日(美術類專業1月15日至17日,體育類專業5月12日至14日),在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各市州招考辦于2014年3月21日(美術類專業1月21日、體育類專業5月16日)將查分登記數據庫通過電子郵件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招生二處藝體科(郵箱:0009@sc-eea.cn,下同)。專業成績的查分結果由各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本人,招生二處將查分結果反饋給各市州招考辦。省外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中等專業藝術體育學校專業考試成績由各招生學校通知考生,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未收到專業成績通知單,招生學校應予補發。

十五、普通高校文化考試和填報志愿

1.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報考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單獨命題的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2.填報志愿

我省2014年藝術體育考生按本科、高職(專科)層次一次性填報志愿,仍實行看分填報志愿。

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志愿。考生須按《招生考試報》2014年招生計劃合訂本中公布的藝術體育類提前本科、本科(含省屬院校本科免費師范生等)、專科(含省屬院校專科免費師范生等)批次填報省內外院校及專業志愿。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藝術考生依據普通高校藝術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層次招生計劃填報志愿;參加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的藝術考生,依據普通高校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填報志愿。兩類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報。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的藝術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類除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等學校非藝術體育類專業志愿。

藝術體育專業成績達到本科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藝體類本科、高職(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志愿;專業成績只達到專科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只能填報藝術體育類高職(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志愿。各縣(市、區)招考辦須對填報藝術體育志愿的考生進行指導。

凡未按上述規定填報的志愿一律無效,責任由考生自負。

志愿填報的時間及辦法另文通知。

考生紙檔案材料管理辦法按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的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十六、普通中專文化考試及填報志愿

1.文化考試

①.五年制高職招生的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體育類五年制高職(專科)的考生必須參加各市州組織的升學文化考試。省招考委統一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各招生學校在上線考生中根據錄取規則審錄。

②.中專招生的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體育類中專層次的考生參加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的文化考試。

招收小學生的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招收初中生的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化考試各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均計入總分。各科成績及文化照顧加分均使用整數,按直接相加求和的辦法計算文化考試成績總分。試題由招生學校根據普通教育不同階段的教學要求命制,組織評卷教師統一評卷。評卷要準確掌握評分標準,確保評分質量。考生答卷須裝入考生檔案。

招生學校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對參加了當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可將其升學考試成績證明[區(市、縣)或市(州)招考辦蓋章的中考成績通知單]裝入考生檔案,作為錄取的依據,此類考生可不再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考試。

③.文化成績照顧加分

文化成績照顧加分參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

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含照顧加分)未達到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或學校自行確定的分數線的,不得錄取。

2.填報志愿

考生在專業考試報名時,領取并填寫《中專報名登記表》。報考多所普通中等專業藝術體育學校同類專業,其學校志愿順序由考生自己確定,并將《中專報名登記表》填好后在規定時間內交報考學校。

十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考及省統一組織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由各市州、縣(市、區)招考辦按省招考委關于普通高校招生的規定統一辦理。報考普通藝術體育中等專業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招生學校按省有關規定辦理,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在新生入校后由招生學校組織進行。

十八、組建檔案

1.藝術體育高校考生檔案材料由各市州、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類招生規定和要求組建,紙檔案的管理辦法按普通高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中等專業藝術體育學校的考生檔案材料,由招生學校組建,檔案中應含有《中專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學籍證明、檔案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文化考試答卷等材料。

十九、錄取

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全部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

普通中等專業藝術體育院校錄取使用計算機管理,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的錄取體制。普通中等專業藝術體育學校的錄取工作提前單獨進行,錄取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各專業考務辦公室、招生學校應根據本細則的要求,結合專業特點制訂具體的考務工作細則,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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