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及河南省《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要求,結合我縣2013年度各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的需求情況,依據《縣編委會議紀要》方編[2013]27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150名,為保證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順利進行,特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擇優聘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提高鄉鎮的醫療衛生水平。
二、招聘專業及數量
臨床醫學專業45名、中醫(中西醫)專業16名、護理專業60名、檢驗專業3名、醫學影像專業7名、藥學專業4名、康復專業4名、婦幼保健專業3名、口腔醫學專業3名、五官學專業2名、公共衛生專業3名,共計150名。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2、熱愛方城衛生事業,愿意履行醫護人員職責,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單位工作紀律。
3、身心健康,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未在人社部門辦理過正式就業手續(以市人社局開具的就業介紹信為準)。
5、具有方城戶籍,在方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方城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二)學歷、專業及條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專及其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2)曾經參與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3)曾受過黨政紀處分的;
(4)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適合在衛生醫療崗位工作的;
四、照顧條件
1、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中醫管理局《關于做好2011年面向農村醫療衛生機構選拔高等醫學院校畢業工作通知》(豫衛人【2011】32號)“凡報考的研究生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本科生可免于全省統一組織的筆試,可直接參加省轄市、縣組織的面試。”對本次招聘報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者“211”院校畢業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可以不受戶籍限制,免于考試,直接聘用。其他非“211”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免于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2、對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技士、藥士及以上相同執業資格的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根據上級“三支一扶”工作文件精神,在方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以及在方城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筆試成績加10分。
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總成績不超過100分.以上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于筆試結束后2日內到報名處辦理加分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加分。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7日(雙休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方城縣人事考務中心(縣人社局西樓服務大廳)
(三)報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辦理就業報到證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市人社局開具的就業介紹信、戶口薄原件等其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15日內)同底版免冠彩照4張。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打印。
(四)報名程序
1、本人攜帶所需證件到縣人事考務中心報名,并根據有關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信息采集費12元,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考務費40元。
2、填寫《方城縣2013年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五)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取消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六)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2013年11月30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如果某一專業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3:1的,公開招聘辦公室將對該專業招聘計劃予以調整,以增強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保證所招聘醫護人員的數量和質量。
六、考試辦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實行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異地評委;試卷委托市級以上具有考試資格的考試中心命制,考試由縣人事考務中心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按專業分兩大類進行:
①西醫類主要包括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等醫學公共基礎知識。
②中醫(中西醫)專業和康復專業考中醫類,主要包括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等中醫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按70%計入總成績。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12月1日,地點見準考證。
3、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出來后在縣委、縣政府、縣人社局服務大廳和縣衛生局門口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報考類別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招聘名額的1:1.5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個名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者,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個人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匹配性等,滿分為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
(3)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考點布置:考點設立面試室、候考室。
(6)面試程序:
①面試前:在候考室驗明面試考生身份,審查準考證上照片與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簽編號,打分表上只寫編號,不寫姓名,按順序進行面試。面試開始前不能按時到達候考室抽簽編號的考生,按棄權處理,所缺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②面試中:采取抽簽答題的方法進行,每個面試室一次只允許進一個考生,上一個考生走出面試室,下一個考生方可進入面試室。
③面試后: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評委當場打分,由工作人員收集后,當場統計。由計分員將最后得分填入面試成績匯總表。面試最終全部結束后,主任評委、計分員、監督員分別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簽名,形成面試最終結果,并即時在面試考點予以公布。
評分采取百分制。評委評分后,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將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數,所得數據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即為考生的最后得分。
(7)結果公布:面試成績最終結果出來后在縣委、縣政府、縣人社局服務大廳和縣衛生局門口公布。
七、體檢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①體檢人員的確定:面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筆試、面試兩項成績相加(筆試占總成績的70%,面試占總成績的30%),總成績為100分,按照報考專業分別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某一專業崗位最后一個名額出現總成績相同者,取筆試成績分高者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②領取體檢通知單時間:另行通知。
③體檢時間和地點:見體檢通知單。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7天。
九、聘用
經公示到期并無異議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資格,合格的簽訂聘任合同,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聯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
縣人事考務中心:0377-65076736(正常上班時間)
十一、本公告由方城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處理。
方城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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