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濱州市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施意見》(濱辦字【2009】33號)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對濱城區2012年度退役士兵進行安置。為確保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鼓勵先進、公平競爭、妥善安置的方針,實行文化考試和檔案考核相結合,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三公開一監督”(安置辦法公開、安置計劃公開、考試考核成績公開和接受社會監督)的安置辦法進行。
二、安置對象及范圍
濱城區2012年度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不包括已申請自謀職業者。
三、考試和考核規定
(一)文化考試:文化考試采用筆試形式,滿分100分。考試內容重點以初中段所學知識為主。領取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檔案考核:檔案考核的依據是《濱州市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施意見》(濱辦字【2009】33號)。根據退役士兵檔案原始記載和退役士兵提供的有效證件,實行逐項考核,綜合計分。
1、加分項目:
(1)軍齡分:在部隊服役一年加5分(軍齡計算時間,按武裝部批準之日起,超過6個月的按1年計算);
(2)獎勵分:服役期間被授予嘉獎或優秀士兵的加5分、三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30分、一等功和被大軍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加40分。獎勵分按最高分加分,不累計加分;
(3)其它分: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5至6級殘疾等級的加10分,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7至8級殘疾等級的加5分;1至4級傷殘軍人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第二代)加10分。
2、扣分項目:
(1)服役期間受行政警告處分的減5分、受嚴重警告處分的減10分、受記過處分的減15分、受記大過處分的減20分。
(2)提供檔案材料和相關證件不真實、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扣20分,情節惡劣者取消安置資格。
3、綜合計分:
按照文化考試成績與檔案考核成績3:7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安置辦法
(一)制定安置計劃。按照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由區人社、民政和監察三部門聯合下達安置計劃。安置渠道:1、區轄屬企業單位;2、實行貨幣化安置,給予一定數額經濟補償,引導鼓勵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上人員實行一次性就業安置原則。
(二)選崗。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召開公開選崗大會,由退役士兵本人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單位,成績并列者,軍齡長者優先;軍齡相同者,獎項高者優先;獎項相同者,立功受獎次數多者優先;次數相同者,授予獎項時間在前者優先。退役士兵選擇單位后需簽字確認,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選擇單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安置資格,政府不再為其安置工作。選崗過程中,未能及時按規定的順序選擇單位的,從最后一名起排序。確因病、因事等其他原因不能到場參加選崗的,可辦理委托手續后,按本人排序委托他人選崗。
(三)其它。自愿放棄考試的或在選崗過程中自動放棄選擇單位的,仍可申請自謀職業。凡是在規定時間內既不申請自愿放棄考試、放棄選崗也不申請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視為自動放棄個人權益,按照社會待業人員處理。
五、紀律與監督
濱城區201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安置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考試紀律、工作紀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整個安置工作由區監察局全程監督并在下面網站公布。
咨詢電話:3369123 3366796
中國濱城: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
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城區民政局
濱城區監察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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