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中心):
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圍繞學校發展思路,現就編報2014年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報工作堅持穩定、統籌、協調發展的原則。著力優化學科專業結構,相對穩定招生規模。注重專業結構調整,保證重點,統籌安排,協調發展,促進學校的內涵建設和科學發展。
二、2014年學校招生總體規模控制在6000人左右,其中對口單招400人左右。康尼學院2014年不再編報招生計劃。
三、各學院(中心)要從學校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以優化專業結構、保證教學質量為前提。在招生規模安排和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中,把重點放在提高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上。根據現有的辦學條件(專業布局、教學條件、師資力量)定規模,注重質量、規模、結構和效益的協調發展。
四、各學院(中心)緊密圍繞社會需求,根據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地方經濟建設的需要,主動進行專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加強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地方經濟急需的專業人才的培養,把招生計劃安排同畢業生就業情況緊密結合起來。對生源質量好、就業率和就業質量較高、人才需求市場前景好的專業,盡可能多安排一些招生計劃。對社會需求不足、報考率低、畢業生就業率過低的專業適當調減或停止招生。
五、各專業及專業方向的名稱須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審批的規范名稱進行編報填寫。2013年新報批專業在安排分專業招生計劃時,原則上只按照1個班級進行編報。
六、為全面、準確地向考生展示學校各學科專業建設、發展情況,規范、嚴謹、真實、高效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各學院(中心)需對學院(中心)介紹及所屬招生專業(方向)介紹進行修訂。學院(中心)介紹按照歷史沿革、專業設置、師資隊伍、科學研究、教學水平、人才培養、優勢特色等方面進行修訂。專業介紹按照培養目標、培養要求、主干課程、主要專業實踐和就業方向(含學生繼續深造方向)等五個方面進行修訂。
七、請各學院(中心)將編制完成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表(見附件,須簽字、加蓋公章)和修訂的學院(中心)及專業(方向)介紹于2014年1月13日前報送招生辦公室(綜合樓301室),同時將電子稿發至zsb@n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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