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2014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比例、方式
選拔對象:具有應屆畢業資格的省內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學生。
選拔比例:全省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總數的5%。
選拔方式: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選拔考試,按成績和比例擇優選拔。
二、學制模式
實施“3.2”和“2.3”兩種“專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在完成專科學習的基礎上,再加2年完成本科教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的高職高專畢業生再加3年)。“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在完成專科學習的基礎上,再加3年完成本科教育。
三、“專升本”學校、專業
學校(14所):
北華大學,長春工程學院,長春工業大學,吉林化工學院,吉林警察學院,長春師范大學,東北電力大學,長春大學,吉林師范大學,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吉林建筑大學,吉林工商學院,吉林醫藥學院,吉林農業科技學院。
“專升本”專業的設置以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緊缺專業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本科專業為主,共開設23個“專升本”專業。
“3.2”學制模式的專業:
財務管理,朝鮮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法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護理學,會計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口腔醫學,臨床醫學,能源與動力工程,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市場營銷,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學前教育,環境設計,英語雙語。
“2.3”學制模式的專業:
財務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及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學前教育。
四、 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9日,請各學院在12月19日下班之前,將文本文檔和電子文檔一并交到學院招生辦公室,以便統一匯總、上報,逾期不報將視為放棄報名資格,請各學院確保通知到每一名具有2014屆畢業資格的學生。
2、報名費:每人150元,中途不予退費,由各學院統一收取,以學院為單位匯到招生辦統一賬號(中國工商銀行,帳號:6222084200003294708
用戶名:張淑梅),存錢后將回執復印件與報名表一同交到學院招生辦公室。
3、各學院應對報名的學生進行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薦。學生須按要求填寫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教育考試報名表。有兩個以上學校開設的專業,學生根據志愿可選擇是否同意調劑。
4、報考專業以相同、相近為原則。人文、社會科學專業不允許報考理、工、農、醫類專業;理、工、農、醫類專業不允許跨類報考,人文、社會科學專業之間可跨專業報考。
5、允許相關師范專業3+2考生(英語雙語、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提出第二專業報考申請,且第二專業僅限于長師的學前教育專業(3+2)。申請考生在完成第一專業全部考試內容的同時,必須加試一科學前教育學考試。錄取過程中第一專業優先錄取,未被錄取者,需滿足下列條件,方有學前教育專業錄取資格:
(1)外語成績達到學前教育最低錄取分線;
(2)專業科目成績達到該專業錄取線標準;
(3)教育學加試成績符合相關錄取標準 。
五、考試
1、考試科目(見附表二)
考試科目分為外語和專業綜合。外語科目考試試題內容以普通高職高專非外語專業外語教學大綱為基礎。專業綜合科目為二門主干課,考試試題內容以該專科專業所學內容為基礎,同時考慮該本科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外語試卷滿分為100分,專業綜合試卷滿分為200分(二門專業課各占100分)。提出第二專業報考申請的學生需加試學前教育學,試卷滿分為100分。
取得全國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的考生在公共英語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增加5分(英語專業考生除外);報考非計算機專業的考生,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任意一個模塊合格證書者,在專業綜合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增加5分,最多不超過二個模塊;報考計算機專業的考生,須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暨取得任意二個模塊合格證書者,在專業綜合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增加5分。
(加分的日期截止至數據審核日期,數據審核結束后取得的相關證書不再加分)
2、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2014年4月5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外語考試,下午13:30—15:30
專業綜合科目考試,16:00—17:00加試考試科目。
六、閱卷與學籍變更
閱卷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進行。學生的卷面分數及加分項目經核準后由相關網站公布,供學生查詢。根據成績擇優確定升入本科學習學生名單,并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升入本科學校繼續學習的學生名單的確定原則:在“專升本”各專業范圍內,外語和專業綜合科目分別確定最低分數線后,線上兩科成績相加,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擇優確定。根據“專升本”的總體選拔比例(5%)和該專業社會需求,確定“專升本”的學籍變更人數。學籍變更工作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統一組織。學籍變更的學生由省教育廳統一發放學籍變更通知書,并按有關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學籍變更工作。
七、學費
學費按學校同年級相同本科專業(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確定)的標準收取。升入本科學校繼續學習的學生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生同等待遇。
八、畢業
完成“專升本”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學習,各科成績合格者,同時在思想品德、身體素質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可獲得升本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并按當年普通本科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今年入學的“專升本”學生的畢業證書將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頒布的“高校學生獲得學籍及畢業證書政策告知”的明確要求,在畢業證書上注明升本學生在本科學習的起止時間和“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字樣。
吉林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2014年吉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教育學校/專業/本科/階段學制分層表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