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的原則是教師在向幼兒進行教育時必須遵循的基本要求。這些要求是根據幼兒園教育目標、任務和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并在總結了長期的幼兒教育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
幼兒園教育原則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教育的一般原則,是幼兒園、小學、中學教師均應遵循的,它反映了教育對所有教育者的一般要求;另一部分是幼兒園教育的特殊原則,是根據幼兒園教育的特點提出來的,是幼兒園教育對教師的特殊要求。
一、教育的一般原則
(一)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的原則
作為幼兒園教育對象的幼兒首先是一個人,是我們社會的一員。因此,他們享有人的尊嚴和權利。沒有對兒童的尊重,就談不上真正的教育。
1.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
兒童雖然年齡小,但是他們和教師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人與人的關系。教師要將兒童作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人來對待,尊重他的思想感情、興趣、愛好、要求和愿望等。如果教師的言行中處處體現對兒童的尊重,注意傾聽兒童的想法,尊重他們的意愿,就會使兒童意識到他們在這個世界上是有價值、有能力、不可缺少的,從而建立起自信心,獲得良好的自我概念,為自身的繼續發展奠定基礎。反之,教師如果隨意呵斥、責備、懲罰兒童,讓兒童常常感受到委屈、羞辱,他們便會認為自己是無能的,被人看不起的,從而喪失基本的自尊與自信。這種消極的自我概念一旦形成,將會影響兒童終身的發展。
2.保障兒童的合法權利
兒童是不同于成人的正在發展中的社會成員,他們享有不同于成人的許多特殊的權利,如生存權、受教育權、受撫養權、發展權等,這反映了人類對兒童在社會中的地位和權利的認可與尊重。但是,兒童畢竟是稚嫩、弱小的個體,他們對自己權利的行使還必須通過成人的教育和保護才能實現。家庭、學校、社會應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此,教師不僅是兒童的‘‘教育者”,也應當是兒童權益的實際維護者。
(二)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原則
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原則指的是教師在制訂教育計劃、設計教育活動時。應當注意∶
1.兒童的發展是整體的發展而不是片面的發展
教育必須促進兒童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不能偏廢任何一個方面。陳毅同志曾做過一個生動的比喻∶“一個飛行員沒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沒有無產階級覺悟,一起飛就飛到敵人那里去了,怎么能讓這樣的人駕駛飛機呢?另一個飛行員有高度的政治覺悟,有為人民服務的愿望,但技術不過硬,一起飛就被敵人打下來了,這樣的飛行員有什么用呢?自然,一個體弱多病的人,連陸軍尚且不夠條件,就更談不上當飛行員了。”這個比喻充分說明了全面發展的重要性。
2.兒童的發展應是協調的發展
協調發展包括∶兒童身體的各個器官、各系統機能的協調發展;兒童各種心理機能,包括認知、情感、性格、社會性、語言等協調發展;兒童的生理和心理協調發展;兒童個體的需要與社會的需求之間的協調等等。
3.兒童的發展是有個性的發展
教育除使每個兒童達到國家統一要求的標準之外,還允許根據每個兒童的用兒童的經驗和兒童之間的相互影響,利用大眾媒體等等,使學校教育更豐富、更有效。
二、幼兒園教育的原則
(一)保教結合的原則
教師應從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出發,在全面、有效地對幼兒進行教育的同時,重視對幼兒的生活上的照顧和保護,保教合一,確保幼兒真正能健康、全面地發展。把握這個原則應明確以下幾點∶
1.保育和教育是幼兒園兩大方面的工作
保育主要是為幼兒的生存、發展創設有利的環境和提供物質條件,給予幼兒精心的照顧和養育,幫助其身體和機能良好地發育,促進其身心健康地發展;教育則重在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態度,發展幼兒的認知、情感、能力、引導幼兒學習必要的知識技能等。這兩方面構成了幼兒園教育的全部內容。
對幼兒實施保育的過程,實質上也是對幼兒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實施有效影響的過程。保育和教育不是分別孤立地進行的,而是在統一的教育目標指引下,在同一教育過程中實現的。有的保育員在護理幼兒生活時,忽視隨機的、有意識地實施教育,結果,無意識地影響了幼兒的發展。比如,幼兒起床后系鞋帶,如果幼兒知道系鞋帶的方法,只是動作不熟練的話,就應當放手讓幼兒自己系,第一次他有可能系不好,但以后就會系得又快又好。對幼兒的成功再輔以及時的表揚和鼓勵的話,幼兒就會看到自己的能力,以后對做其他事也會更有自信心。但是,如果保育員對幼兒說∶“你系得太慢,來,老師幫你系”,并三下兩下把鞋帶系好的話,幼兒面對成人熟練的技巧會感到自己能力太用兒童的經驗和兒童之間的相互影響,利用大眾媒體等等,使學校教育更豐富、更有效。